-
地低成海 2012-11-01 23:11:41 | 湖北省 其他專業 | 877查看 1回答
關于合同中的疑問 急求!!!!!!!
一個附屬工程, 在合同中 未明確約定 到底是 固定總價 還是 固定單價 或是其他形式, 均沒有說明 在合同條款中 只有約定 商品混凝土漲幅10%以內不調整 10%之外 可以調整,對于其他材料沒有做約定。 對于工程量增減和變更以簽證為準。 我個人理解,應該是一個據實結算的合同。 1.現在工程結算,對于工程量增減的部分是全部參考原投標的綜合單價,還是重新按照市場價組價????? 2.設計變更部分和原標書漏項的部分,是重新按市場價計算綜合單價么? 3.投標書中暫列金額有一個預留金, 現在工程結算, 如何處理這個預留金? 我個人理解 預留金是甲方提供的, 與施工方無關, 如果實際中未使用預留金, 在結算書中 應該不計算預留金,不知道是否正確? 還望高人們 指點!!!!
全部回答
(1)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
已采納在回答你的問題之前,我先說明個問題,合同是工程結算的依據,所以在簽訂合同之前要注意合同的內容。下面逐步回答你大問題: 1、對于工程量增減部分的綜合單價,還是參考合同的規定,是固定總價合同還是單價合同。前者是不可以調價的,要是單價合同,可以更具市場價重新組價調整。 2、 設計變更部分和原標書漏項的部分,按市場價重新調整。 3、標書中的暫列金額,是甲方提供的一種預留,主要用于現場發生的工程簽證和索賠,要是沒有發生,在結算時不計算預留金。 上面的回答,希望對你能有幫助。滿意請給個回復。
2012-11-02 10:02:04
還有0條追問正在審核中,請稍后回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