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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ann 2012-06-14 10:24:06 | 四川省 其他專業 | 4732查看 8回答
造價包干的合同里工程量能調整嗎
合同為總價包干,合同約定綜合單價與工程量無論發生什么情況均不作調整(變更洽商除外),這樣的合同條款合理嗎,實際發現工程量差異超過10%甚至有的30%以上,這樣的情況在結算時找什么理由能調整呢?包括人工費調整上頭有文件(文件里有“合同明確約定不予調整的,仍按原合同執行”)也不能調整嗎?由于本工程恰好處于材料、人工大幅上漲的階段,增加了很多成本,已超過能承受的風險,虧損嚴重,有能幫我給個結算意見的嗎?問題補充:現在的合同條款風險基本上還是在承包方,GB50500-2008說為規范建筑市場,減小現行市場承包商處于被動位置的風險,也關系到農民工的利益也就是社會問題,那為什么合同條款還是要大過清單計價規范,那這個清單計價規范不就不起作用了嗎?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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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合同約定了,那就得執行,因為這就是總價包干。
2012-06-14 10: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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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的描述,采用的是總價包干合同,因此調價是不可能的,除非你干到中途的時候停工,重新談判 答:對于你說的問題,沒有兩全其美的事情,施工單位如果沒有利潤,又要承擔很大的風險,并且在可控的范圍內,由于工作量的不準確和總價合同的虧損,應該干工程沒有多少意義的
2012-06-14 10: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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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為總價包干,合同約定綜合單價與工程量無論發生什么情況均不作調整(變更洽商除外),這樣的合同條款合理嗎,實際發現工程量差異超過10%甚至有的30%以上,這樣的情況在結算時找什么理由能調整呢?包括人工費調整上頭有文件(文件里有“合同明確約定不予調整的,仍按原合同執行”)也不能調整嗎?由于本工程恰好處于材料、人工大幅上漲的階段,增加了很多成本,已超過能承受的風險,虧損嚴重,有能幫我給個結算意見的嗎? 不容易調整; 可是GB50500-2008里說“竣工結算的工程量按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應予計量且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確定”,解讀里說這條是新增的強制性條文,怎么理解這一條,如果是強制性條文又與合同條款矛盾,以哪個為準。 你說的這條是強制性條款沒錯,但只能到法院上去實現了,簽這樣條款的合同是你們雙方認可的,沒有合理不合理之說,現在要單方推翻合同不容易。 總之一句話,簽任何一份合同,沒有做好上法院的準備就不要想著怎么推翻里面的條款。
2012-06-14 10: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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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價包干的風險是雙向的,如果人工費和材料費下降了,還退款嗎 合同條款是雙方認可的要執行合同
2012-06-14 10: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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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問題是結算中常見的問題,GB50500-2008為行業規范,現許多甲方、業主都強調執行按照合同法嚴格執行合同,對行業規范并不予以理會; 以個人經驗來看,一般來講甲方是不同意調整的;如果施工方想挽回部分損失,就只得罪甲方,提起訴訟或仲裁;不過合同法是法律,其法律效力高于行業規范,這個官司不好打;
2012-06-14 11: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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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合同價是包干價的話,你投標的時候就應該考慮的各種因素 合同都簽過了,應該不能在調整了
2012-06-14 12: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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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在雙方自愿的條件下簽訂的,因此合同是最據有效力的。合同有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一般情況下,總價合同是承包方承擔全部風險,單價合同風險分擔比較合理,清單是適用在單價合同里的,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發包方承擔全部風險。由于風險的分擔不同,因此來說,合同的價格也應該是不同的,總價合同由于承包方要承擔較大的風險,因此一般合同金額也較高,否則沒有人愿意去簽訂總價合同。既然簽訂了總價合同,那么量價的分險就要由承包方承擔了,這個在簽合同之前就應該考慮進去。簽訂完的合同,再發生的損失就只能自己承擔,這是合同簽訂時考慮不足造成的損失,理論上是沒辦法找的,就是打官司,也是保護合同的。但如發生這樣的事,為了減小損失,就要在簽證和洽商上想辦法,不要再考慮原合同了。
2012-06-18 1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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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原合同就算了。變更簽證多做點,再和甲方多溝通,在審核變更簽證時手松點,多少能補回點。
2012-06-21 08: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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