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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q000 2012-02-07 14:59:52 | 四川省 其他專業 | 9711查看 5回答
關于甲供材的取費及扣除問題
本人所在工地有此種合同: 我公司結算價為稅前下浮n點。其中鋼筋、混凝土為業主供應,執行當地某月指導價。 在結算過程中,我公司發現在甲供材參與取費并按照合同規定下浮后扣除甲供材預算價(即指導價),則我公司需要拿施工費貼補業主供應的主材費,具體可見下述描述: 甲供材按照定額規定取費費率(稅前費率)約12%,而下?。ㄗ尷?4%,及如果甲供材為100元,則主材扣除費用為:100*(1+12%)*(1-14%)-100=-3.68元,即每100元的主材費我公司要貼補3.68元,請問是否合理,如果甲供材不參與取費是否合理(這樣對我公司有利,至少不用為甲供材貼補費用),對于上述情況有沒有國家有沒有硬性規定? 另外在某些合同中,下浮10%,則主材取費又是合適的,則又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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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其實,即便合同中規定了主材參與取費,合同中也有關于讓利的條款。但是應該明白,讓利的前提是在我施工的前提下才讓利的,我沒有施工,我連利潤都沒有讓什么利呀,所以,主材由甲方購買,如果參與讓利,則與訂立合同的本意是想違背的。故主材不參與讓利。
2012-02-07 18: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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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計算是不合理的,甲供材料不應該參與優惠的,但應該參與取費,你可以在計算優惠(下?。┑幕鶖禃r將甲供材減掉(即甲供材不參與優惠,否則你們公司在甲供材這塊,不但沒有利潤,還要貼近優惠部分的費用),這樣就比較合理了。 可以與他們講理嗎,他們購買材料,我們賠優惠部分,天下哪有這樣的理。也可以到當地造價管理部門咨詢計算方法。
2012-02-07 15: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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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約定是不能隨意修改的,除非你修改合同,但你要弄明白《當地某月指導價》是否含采保費、材料試驗費、運輸費、裝卸費、運輸損耗等,以及這些費用的處理方式。建設單位扣款的價格不是《當地某月指導價》,應該按照實際情況扣減上述發生的費用或按實際價格扣款。
2012-02-07 15: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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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為兩部分:一部分,甲供材料是否取費。 如果合同規定了,就安合同執行。如果沒有規定甲供材一定要取費的,這個不要多問,有文件的。 二部分,參與優惠(下?。﹫绦小H绻贤幎ú蝗≠M,則直接費扣除甲供材,后取費,讓利。如果取費,則為直接費取費后扣甲供材料,再后讓利。 這樣執行沒有問題。
2012-02-07 15: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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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甲供材都是不參入取費的。這個應該在合同中約定。取費。如果甲方不同意,力爭吧。
2012-02-07 15: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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