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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B沼氣 2011-04-10 14:43:50 | 四川省 其他專業 | 1610查看 3回答
結算中甲供材扣回問題。
例 某工程中鋼筋項目清單工程量為100T(暫定結算工程為也為100T),綜合單價為5500元/T。施工中從甲方領100*1.07%(為定額損耗)=107T。甲方扣除鋼筋單價4000元/T。結算扣除107*4000=42.8萬。后甲方認為結算中該項清單中100*5500=55萬元,應扣回損耗鋼筋量,理由是投標報價中(5500元/T)已含損耗,應對損耗扣回。即結算該項清單結算價應扣100*0.07*4500=3.15萬元。這樣是不是合理? 也就是甲方扣了107*4000=42.8萬鋼筋費用后,還再扣回損耗100*0.07*4500=3.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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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甲方扣除鋼筋單價4000元/T。結算扣除107*4000=42.8萬是對的,在扣除就不應該了
2011-04-10 14: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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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只能扣實際領的鋼筋量,即107T,結算扣除107*4000=42.8萬就可以了,另扣損耗100*0.07*4500=3.15萬是不合理的。
2011-04-10 14: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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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領多少扣多少,單價施工單位還應向業主收取1%的現場保管費
2011-04-10 16: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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