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yufengxinle 2011-03-21 20:58:33 | 河北省 其他專業 | 690查看 2回答
清單結算問題請教
一市政道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路面抗折強度為4.5mpa,攔標價、投標價均用32.5水泥組價,施工時因普通硅酸鹽水泥取消32.5級而采用42.5級,我是這樣結算的:10%以內按投標價扣除,10%以外按定額扣除,然后按新增清單項目重新組價,請問是否正確? 審價公司認為應該直接換算投標價的水泥混凝土配比,請問是否正確? 這樣兩種結算方式就存在價款差異,哪一種更確切?問題補充:合同約定價款調整執行的是河北09規程
全部回答
(2)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
已采納水泥42.5代替32.5屬于變更,按合同約定的變更結算模式調整即可
2011-03-21 21:03:43
-
審計的說法比較有說服力 ,直接換算配比是正確的 是的 按照第一種方法結算
2011-03-21 21:03:52
還有0條追問正在審核中,請稍后回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