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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yizhen 2016-03-12 21:36:50 | 江蘇省 其他專業 | 7482查看 2回答
請問首層必為嵌固部位嗎?
我聽一位老師講課,他說首層必為嵌固部位,基礎層是否是看設計標注。可是我聽其他人講:一般無地下室嵌固部位為基礎頂部,有地下室嵌固部位為首層底部,而且嵌固部位是唯一的。請問嵌固部位是否唯一呢?首層是否必為嵌固部位呢?他們誰說的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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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嵌固端只有一處,在一層底部或者在基礎頂部。
抗規:6.1.14-2中對于地下室頂板作為上部結構的嵌固端的規定:結構地上一層的側向剛度,不宜大于相關范圍地下一層側向剛度的0.5倍;
高規:3.5.2-2中對于側向剛度的規定:對于結構底部嵌固層,該比值不宜小于1.5.
個人理解是:抗規要求對于地下室頂板作為上部結構的嵌固端的結構,地下一層側向剛度要大于地上一層的2倍;
此處理解有誤:而高規地下室頂板作為上部結構的嵌固端的結構,地下一層側向剛度要大于地上一層的1.5倍既可以。
條文說明:3.5.2 正常設計的高層建筑下部樓層側向剛度宜大于上部樓層的側向剛度,否則變形會集中于剛度小的下部樓層而形成結構軟弱層,所以應對下層與相鄰上層的側向剛度比值進行限制。
本次修訂,對樓層側向剛度變化的控制方法進行了修改。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的振動臺試驗研究表明,規定框架結構樓層與上部相鄰樓層的側向剛度比γ1不宜小于0.7,與上部相鄰三層側向剛度平均值的比值不宜小于0.8是合理的。
對框架-剪力墻結構、板柱-剪力墻結構、剪力墻結構、框架-核心筒結構、筒中筒結構,樓面體系對側向剛度貢獻較小,當層高變化時剛度變化不明顯,可按本條式(3.5.2—2)定義的樓層側向剛度比作為判定側向剛度變化的依據,但控制指標也應做相應的改變,一般情況按不小于0.9控制;層高變化較大時,對剛度變化提出更高的要求,按1.1控制;
底部嵌固樓層層間位移角結果較小,因此
對底部嵌固樓層與上一層側向剛度變化作了更嚴格的規定,按1.5控制。2016-03-12 21: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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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看一下鋼筋圖集的要求吧。
2016-03-12 21: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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