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lam123 2015-05-09 23:13:58 | 北京市 其他專業 | 4776查看 7回答
以國家審計結果為準
在甲方聘請的造價咨詢單位對結算進行審核后,提交政府相關主管部門進行審計。甲方逼迫我施工方約定工程造價以國家審計結果為準。 第一,甲方是存在違規變更的,比如將外墻涂料改為了幕墻并進行了價款確認,但國家審計與施工方無關,即不管審計結果如何,甲方都要支付我這筆費用,對不? 第二,如果我方承諾“工程造價以國家審計結果為準”,是不是甲方的審計風險真的能轉嫁到我方? 第三,最終工程決算的審計分工程造價的審計和財審,我們約定“工程造價以國家審計結果為準”是不是不管財審如何不調概算,造價的審計肯定要把甲方違規變更的費用算上去?也就是說我方不用替甲方埋單?問題補充:三個問題結合起來,有沒有風險?拜托了
全部回答
(7)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
已采納
第一,甲方是存在違規變更的,比如將外墻涂料改為了幕墻并進行了價款確認,但國家審計與施工方無關,即不管審計結果如何,甲方都要支付我這筆費用,對不?
甲方違紀不是審計單位管,經濟應該怎么算還要怎么算;
第二,如果我方承諾“工程造價以國家審計結果為準”,是不是甲方的審計風險真的能轉嫁到我方?是,財政合同都有這條;
第三,最終工程決算的審計分工程造價的審計和財審,我們約定“工程造價以國家審計結果為準”是不是不管財審如何不調概算,造價的審計肯定要把甲方違規變更的費用算上去?也就是說我方不用替甲方埋單?干了就應該給錢,錢夠不夠是甲方的事。
2015-05-10 08:22:31
-
第一,甲方是存在違規變更的,比如將外墻涂料改為了幕墻并進行了價款確認,但國家審計與施工方無關,即不管審計結果如何,甲方都要支付我這筆費用,對不?實際做了就要按變更后的計取,但是一定要有完整和合法的變更依據,比如變更通知、圖紙、簽證單等,不管甲方變更是否合法,只要你們之間的變更資料合法才是最重要的,否則審計都不會認。
第二,如果我方承諾“工程造價以國家審計結果為準”,是不是甲方的審計風險真的能轉嫁到我方?不管誰審計也是依法、依據合同、事實等來進行,只是財審有時確實不講理,好像法官的架勢。但即使鬧上法院,也是講證據的。關鍵過程怎么做。
第三,最終工程決算的審計分工程造價的審計和財審,我們約定“工程造價以國家審計結果為準”是不是不管財審如何不調概算,造價的審計肯定要把甲方違規變更的費用算上去?也就是說我方不用替甲方埋單?如第一條所說,只要證據充分而且合理合法,就沒問題。
2015-05-10 12:54:50
-
你好, 1、和你們簽什么,審核也好審計也罷,都是根據規范法規審核的,只要審核的結果都符合規定也符合實際就是變更以后的,也就是說總價合適,你就在定案表上簽字,否則就與有關部門溝通,如果不給記取變更費用,要通過法律程序索要,只要你們干了活就要費用,跟變更的合不合法沒關系,不過你們要做好簽證手續, 2、這個不要簽,只要審計結果合理就行,但審核結果一定把不合法的 去掉了,你簽這干什么,審計的結果要看不合法的給你計算了嗎,不計算就不要確認 3、審核審計結果,不合法的一定不會計算,那個審計部門也不會這樣做,這是甲在糊弄你,一定不要簽這些,看審計結果,合適簽字不合適不簽字
2015-05-10 04:10:51
-
同意樓上的回答。
2015-05-10 05:10:26
-
所有工程量綜合單價是按照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合同約定而立,合同中有約定,新增項目按照相應相同的,人工、費率不變,國家審計也是按照法律法規執行
2015-05-10 10:16:58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雙方當事人已確認的工程決算價款與審計部門審計的工程決算價款不一致時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電話答復意見》(2001民一他字第2號)全文如下:“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關于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雙方當事人已確認的工程決算價款與審計部門審計的工程決算價款不一致時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認為,審計是國家對建設單位的一種行政監督,不影響建設單位與承建單位的合同效力。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案件應以當事人的約定作為法院判決的依據。只有在合同明確約定以審計結論作為結算依據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確、合同約定無效的情況下,才能將審計結論作為判決的依據。”所以如果合同明確約定“審計結果作為結算依據”,甲方違規行為也要連帶到乙方的利益,雖然乙方不懂行可能造成所簽訂合同存在損害國家投資利益的情況,但是乙方沒有深入研究合同條款會給自己帶來什么風險也有相應失職責任;如果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審計結果作為結算依據”的具體條款只是甲方口頭通知,不能作為竣工結算依據。
2015-05-10 05:50:58
-
甲方逼迫這個說法是不妥當的,合同是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簽訂的,如果一方受脅迫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關于合同中約定最終造價按審計為準,這個內容一般是地方政府關于審計工作的規定,所以,凡是使用國有資金的建設項目,都要經過審計,審計同樣是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規則進行,主要目的就是根據相關資料對造價合理性(包括與施工單位無關的財務審計、建設程序、招標等)、合規性、真實性進行審計,所以,作為施工單位,沒有必要擔心審計(除非存在弄虛作假、高估冒算等情況),根據審計法,施工單位有義務配合審計單位工作。
2015-05-10 11:17:02
還有0條追問正在審核中,請稍后回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