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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dizhiye 2013-05-10 11:27:10 | 山東省 其他專業 | 10587查看 6回答
構造柱搭接問題
山東地區的磚混結構中的構造柱,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25,三級抗震,鋼筋采用綁扎齊頭搭接(即接頭率為100%,L03G313圖集中第5頁圖中所示搭接方式就是齊頭搭接),請問現在最新圖集中構造柱搭接是怎么規定的齊頭搭接還是搓位搭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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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
搭接長度應該按《11G101-1》中53頁與55頁計算
2015-03-17 15: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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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磚混結構的構造柱的搭接應該是錯位搭接的。
2013-05-10 11: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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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在施工現場,構造柱的鋼筋一般為了施工方便都是采取后植筋或者預留短鋼筋的方式。而對于填充墻中構造柱鋼筋的搭接長度的說法目前還存在一定的爭議,看過很多現場,主要存在下面幾種說法:以二級抗震框架(剪力墻結構)為例:構造柱設計4根HRB335(二級)12,C20,接頭面積100%計算: 1.應按照11G101-1中P55頁中要求執行:按照下表一、表二計算:44×12×1.6=844.8mm。這個說法一般現場的監理可能喜歡用。 2.按照GB50204-2002(2011 年版)中:表三的要求:應為:45×1.35×1.15=838.35mm 3.應屬于構造措施:滿足最低要求300mm即可,表四,這個說法施工單位應該比較堅持。 4. 在新的11G329-2《建筑物抗震構造詳圖》(多層砌體房屋和底部框架砌體房屋中有這樣的描述:按照這個計算:38×12×1.2=547.20mm。 5. JGJ13-1994T鋼筋混凝土構造柱多層磚房抗震技術規程中:按照這個要求:35×12=420mm。 6.在06SG614-1砌體填充墻結構構造措施中,表五,有如下說明:搭接長度600mm。 7.在即將出版的新的12G614-1中,表六:要求其搭接長度600mm,值得注意的是新的圖集要求預留U型鋼筋了。 個人總結:構造柱顧名思義應為構造要求而設置的措施,不需要做抗震構件計算,構造柱的構件重要性不能與框架柱相比,但它的受力應該是復雜的,但作用應該是提高墻的穩定性,減少震后墻體裂縫和寬度。前面的11G101中提到的主要是爭對主要的受力構件(梁、柱等)需要(抗震)驗算的情況下而要求的。有人可能會問:構造柱的鋼筋是縱向受拉還是受壓?我覺得還是屬于受拉的范疇,另外11G329-2只適用于多層砌體房屋以及底部框架砌體房屋。 基于以上幾點綜合:按照第6,7種的依據600mm而不區分鋼筋直徑和混凝土型號比較合適,這樣的話又便于現場的管理,希望國家在制定規范和標準圖集的時候,盡量應該對這類問題的要求應趨于統一。
2013-05-10 14: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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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在現在施工中如果是磚混結構,構造柱一般是采用搭接50%,按照圖集規定進行施工。也就是錨固乘以搭接系數。齊頭搭接一般質監部門不允許,而且浪費鋼筋。道理很簡單。如果100%搭接系數乘以1.6了。希望對你有幫助。
2013-05-14 18: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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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搓位搭接,同意樓上觀點,學習以下。
2013-05-16 07: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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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錯開搭接25%
2015-05-14 14: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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