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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life_style 2011-12-05 13:44:38 | 四川省 其他專業 | 2394查看 1回答
關于工程施工二次轉運的問題?
我所負責的一項工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屬政府應急搶險工程。由于施工條件限制,材料無法直接到達施工場地內,當時又是雨季,需要搶工期,所以在業主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共同商討下最后決定采用人工、騾馬轉運材料的方式運輸(有各單位出據的文字說明作為依據),由此造成了成本大大增加。工程結束后當地審計機構不認可二次轉運費的追加,理由是:1、原始合同上明確了材料單價不作調整,而運輸的單價是包含在材料單價內的。2、招標文件、設計文件未要求采用人工、馬幫轉運材料,施工單位要采取這種措施是你們自己的事。 現在問題很棘手,希望各位專家能給小弟想點辦法,提供一些有關二次轉運費用追加的法律支撐。同時若要審計認可這筆費用,需要補充哪些資料? 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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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投標文件中未提出二次運輸方案,現場施工也沒有簽證,施工法很難要出這筆費用。
2011-12-06 09: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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