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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fox@126.com 2011-06-02 10:21:15 | 江蘇省 其他專業 | 4543查看 3回答
關于總包配合費相關問題
請問:1、江蘇省2009年費用定額中規定的總包服務費是不是總包配合費?費用如何計取?如果按照2009年費用定額中規定的按分包工程造價的2%-3%計取,工程估算造價是否含材料費用?2、現有一案例是弱電安裝分包工程,合同雙方為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在施工期間此筆費用由發包人已支付給總包單位,而分包單位在施工期間未支付給總包,請問發包人在結算時是否可以直接向分包單位收取該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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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我認為定額中規定的總包服務費是指總包配合費。 是總包單位在結算時直接向建設單位收取分包項目配合費。
2011-06-02 1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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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包服務費和配合費不是一個概念。工程造價中是包括材料費的 2、總包服務費向甲方收取,配合費可以向分包單位收取。
2011-06-02 10: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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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包服務費和配合費應該是一個概念。含材料費 2、不可以
2011-06-02 12: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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