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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fox@126.com 2011-06-08 10:30:05 | 江蘇省 其他專業 | 1817查看 2回答
總包配合費、總包服務費問題
請問:1、江蘇省2009年費用定額中規定的總包服務費是不是總包配合費?兩者之間的區別,各自費用如何計取?如果按照2009年費用定額中規定的按分包工程造價的2%-3%計取,工程估算造價是否含材料費用?2、現有一案例是弱電安裝分包工程,合同雙方為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在施工期間此筆費用由發包人已支付給總包單位,而分包單位在施工期間未支付給總包,請問發包人在結算時是否可以直接向分包單位收取該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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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總包服務費適用于工程總承包,包含:前期、設計、施工等,這時的總包相當于總承包管理。 總包配合費適用于工程施工總承包,總包單位向分包單位收取配合費。
2011-06-08 1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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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總包服務費;含材料費用; 2、發包人在結算時,可以直接向分包單位收取該費用。
2011-06-08 10: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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