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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 2021-01-05 15:43:30 | 廣東省 土建計價軟件GCCP | 930查看 1回答
滿堂基礎腳手架(廣東10定額)
《腳手架工程》——章說明——建筑腳手架說第13條款:“整體滿堂紅鋼筋混凝土基礎、條形基礎,凡其寬度超過3m以上,深度在1.5m以上時,增加的工作平臺按基礎底板面積計算滿堂基礎腳手架。”
(問題一):該條款中提到“凡其寬度超過3m以上,深度在1.5m以上時,增加的工作平臺按基礎底板面積計算滿堂基礎腳手架”只是限定了只要同時滿足以上兩個條件,增加的工作平臺面積就要合并到滿堂基礎內;但以上兩個條件,是否也是來限定該基礎是是否計算”滿堂基礎腳手架“的條件呢?若不是,那當基礎滿足什么條件時,才可以計”滿堂基礎腳手架“工程量?
(問題二):該條款中提到“深度在1.5m以上”;請問這個“深度”具體是指哪里到哪里的深度?
(問題三):滿堂基礎腳手架的工程量是什么計算的?工程量是否為(在不計工作面的情況下)以該基礎的底面積(即基礎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問題四):是否只要滿足計算”滿堂基礎腳手架“的條件,無論什么鋼筋混凝土基礎(包括獨立基礎),都要計”滿堂基礎腳手架“工程量嗎?如果說有些基礎雖然滿足條件,但是不用計”滿堂基礎腳手架“工程量的?(具體都有哪些?)
懇求廣東地區的前輩、老師、同行、專家給個指點,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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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滿足寬度超過3m以上且深度1.5m以上的基礎可計算滿堂基礎腳手架。
(二)、深度1.5m是指墊層頂到基礎頂面的高度。
(三)、是按基礎底板面積計算。
(四)、同時滿足兩個條件的基礎都可以計算。
2021-01-05 1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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