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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q 2015-12-07 20:37:25 | 浙江省 土建 | 33853查看 7回答
固定總價合同是否可以調整總價?
本工程合同為國家示范標準文本,通用條款有合同解釋順序,清單優于圖紙。建設單位清單編制單位將某一分項工程量少計算了30%以上,投標時投(中)標單位均沒有發現。中標單位在施工時才發現這個問題。且合同為固定總價合同。 結算時是否應該增加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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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總價合同是可以調整總價,本工程合同為國家示范標準文本,通用條款有合同解釋順序,清單優于圖紙。建設單位清單編制單位將某一分項工程量少計算了30%以上,投標時投(中)標單位均沒有發現。中標單位在施工時才發現這個問題,合同為固定總價合同,這個要看合同是否有約定,沒有約定是不能調整的。
固定總價合同即承包人針對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確定的擬建工程項目實施范圍、工程量清單、相關報價要求、風險范圍及幅度進行的報價不予調整。當工程項目實施范圍發生變化、工程量清單發生偏差、超過約定的風險范圍及幅度時應予以調整。調整的方式、方法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或者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2015-12-07 20: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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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情況,結算時不能增加工程量及調整總價
2015-12-07 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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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上述的工程項目,在沒有發生任何變更的情況下,是無法增加工程量的。
2015-12-07 20: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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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增加了,固定總價合同,圖紙沒有變化,工程量不能調整的,造價也不能調整,這種情況施工單位在投標時有責任核對清單工程量的,沒發現問題且是總價合同,責任只能施工單位自己承擔了
2015-12-08 03: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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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調整工程量,這是因為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已規定招標人承擔工程量的風險,見2013清單規范4.1.2條是強制性條款。無論是固定單價合同,還是固定總價合同,只要是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其準確性和完整性應由招標人負責。
2015-12-08 09: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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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固定總價合同在后續施工過程中提出清單中的量算錯了,在后續提出,本身就要先自己核算清楚,特別是合同中是否有此部分工程量偏差后調整的說明,若有就必須按合同。如果合同未約定,但從施工單位角度來分析,并結合清單規范的要求,工程量偏差,清單規范是可以調整合同價格,不是說只調整工程量,如果投標時投標單位核實工程量時發現了并按正確的數量來核算綜合單價(即綜合單價比實際就高些,所以,只調工程量明顯不公平),施工單位就可不提出工程量偏差的問題;若投標時未對工程量進行復核,未發現量差,甲方就會說,為什么投標時不復核工程量?,即使存在量差,按投標策略也調高了綜合單價,甲方要求就綜合單價進行調整(按清單規范,量的偏多,綜合單價是要下調的),最終合價是調高還是持平,需施工單位核算清楚。所以,不能但憑后續發現量差的問題,就要提出增加工程量,要綜合考慮。供參考
2015-12-08 10: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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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采納的回答,是錯誤的。偉偉的回答才是正確的。
2017-12-08 08: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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