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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foxmail.com 2015-12-03 11:16:51 | 北京市 其他專業 | 3186查看 3回答
結算是關于安全文明措施費的問題
結算時審計把工程量增加和洽商部分的安全文明措施費全部審下,合同內并沒有關于安全文明措施費的條款,審計說是工程開始施工時已經提交了施工方案,那么以后工程量的增加安全文明措施費將不再計取費用,如果計取費用將在提交施工方案,請問是否有這項規范和條文規定,怎么把這部分的安全文明措施費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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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時審計把工程量增加和洽商部分的安全文明措施費全部審下,合同內并沒有關于安全文明措施費的條款,審計說是工程開始施工時已經提交了施工方案,那么以后工程量的增加安全文明措施費將不再計取費用,如果計取費用將在提交施工方案,請問是否有這項規范和條文規定,怎么把這部分的安全文明措施費要回來
安全文明施工費是組織措施費,一般不讓調整,但合同沒有規定,可以執行合同組價原則。
2015-12-03 17: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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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時審計把工程量增加和洽商部分的安全文明措施費全部審下,合同內并沒有關于安全文明措施費的條款,審計說是工程開始施工時已經提交了施工方案,那么以后工程量的增加安全文明措施費將不再計取費用,如果計取費用將在提交施工方案,請問是否有這項規范和條文規定,怎么把這部分的安全文明措施費要回來?
答:要調整(即由于清單缺項或工程變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應當調整措施項目費,并調整合同價款)。詳見北京市住建委文件:京建法[2014]172號 第十四條(清單缺項)與第十六條(工程變更)。
2015-12-04 09: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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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和稅費是不可競爭的費用,只有按清單和定額套取工程量,就應計算這一費用,視為工程造價的一分子。
2015-12-03 11: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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