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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eg1509 2015-05-17 09:32:22 | 陜西省 其他專業 | 527查看 6回答
商品砼量供應方與需求方結算
由于商品砼公司的商品砼(供應方)方量與施工單位(需求方)的方量的結算方式不明確,導致糾紛。應該怎樣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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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這種糾紛肯定是最終以合同為準,合同不明確的雙方協商,協商不了的只能起訴了
2015-05-17 09: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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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明白你所說的是什么意思。如果你是指施工中期需求方在多少方量給供應方結算的話,這個只需要雙方協商就可以了。如果你是指工程竣工結算發現工程結算砼用量遠遠低于供貨量,這個問題不好解決,原因是多方面的:1是供貨方量不足,大部分砼供應公司都存在這個問題,解決的辦法只能是在施工中直接計量,發現問題直接提出來,因為砼澆筑完成你每次都有簽收運單,過了提出來供貨方量不足,沒有依據。2是漲模、或砼澆筑時厚度控制不好,造成浪費。
2015-05-17 09: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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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簽訂合同是,約定砼工程量結算方式,否則就會扯皮
2015-05-17 10: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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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供貨合同是怎么簽訂的了。商品混凝土的供貨數量和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的結算數量是不肯能相等的。你還記得混凝土定額子目里面的混凝土消耗數量嗎,他不是1.
2015-05-17 1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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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商品砼公司的商品砼(供應方)方量與施工單位(需求方)的方量的結算方式不明確,導致糾紛。應該怎樣解決?
商品砼公司與施工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量方式來計量解決,結算方式不明確產生糾紛時,先協商 ,協商不成只有起訴由法院解決.
2015-05-17 10: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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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估計也是進了多少車結算多少車,以收發 piao據為準。除此之外由于各方造成的失誤,只能自己承擔,自己查找內部原因。
2015-05-17 14: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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