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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yanfengcom 2013-05-28 18:47:06 | 北京市 其他專業 | 2248查看 2回答
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
① 《約定風險范圍的主要材料及人工費用報價表》中的約定的材料、設備、人工的市場價格變化幅度在±3%(不含)以外時,對合同價款的調整: 《約定風險范圍的主要材料及人工費用報價表》中的約定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市場價格變化幅度在±3%(不含)以外時,超出部分的價差及相應稅金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 《約定風險范圍的主要材料及人工費用報價表》中約定的人工費的市場價格變化幅度在±3%(不含)以外時,其價差全部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延誤期間發生的價差及相應稅金由發包人承擔;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延誤期間發生的價差及相應稅金由承包人承擔。 企業管理費和利潤的風險由承包人全部承擔。 您好,我們現在簽這個合同,是不是結算時增加的人工費還有材料價差都是由總包收益啊。您能給解釋一下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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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這種合同的原意應為: 人工、材料、設備費用的風險系數是正負3%,在97%(不含)~103%(不含)范圍內均不調整,只調整超高及小于此范圍外的單價 如:預算時鋼筋信息價為4200元/T,施工期平均價為3800元/T,調整計算為: 4200-3800=400元/T;3%不調整,3%*4200=126元/T,調整材料價為:400-126=274元/T,并計算稅金 其他計算均同 跟總包簽訂的合同,他說的這個受益,如果結算時發生材料價差了,是不是增加的部分金額屬于總包的啊。我們沒辦法跟甲方要錢了。 不完全是,如果材料是分包方購買,這個風險(受益及承擔)就應給分包方
2013-05-28 19: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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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增加或減少在3%以內時是不做調整的,這個風險是由承包商承擔的,超過3%時才由發包商承擔,也就承包商需要承擔3%的漲降風險,超過3%由發包方承擔
2013-05-28 18: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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