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泥馬 2013-02-02 19:09:59 | 江蘇省 市政 | 1548查看 3回答
投標人修改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后中標,這種情況怎么解釋。
剛搞了一個結算審計,道路工程,施工單位提供過來的送審資料,我看了一下,發現一個大的漏洞,投標人在投標報價的時候修改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然后中標的,這種情況,該怎么解釋呢,簽訂了固定單價合同,如果我們審計的話,要不要跟委托單位(審計局)提出這個問題呢。感謝高手回答。
全部回答
(3)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
剛搞了一個結算審計,道路工程,施工單位提供過來的送審資料,我看了一下,發現一個大的漏洞,投標人在投標報價的時候修改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然后中標的,這種情況,該怎么解釋呢,簽訂了固定單價合同,如果我們審計的話,要不要跟委托單位(審計局)提出這個問題呢。感謝高手回答。 修改招標文件而中標的工程操作起來按最不利原則執行,如材料暫估價投標方調低了,結算是按招標文件單價執行,清單工程量調低了,如果是總價合同結算時按合同工程量執行,如果是固定綜合單價合同,按招標文件清單工程量執行。總原則是不能讓違反游戲規則行為的人獲利。把這個問題反映到哪個部門不是專業問題,是廉政問題。
2013-02-03 09:37:24
-
實體的清單量是不能更改的,措施項目清單可以調整。
2013-02-02 20:27:29
-
你要說的話相當于前期招標就不合理了,不說吧,不合適,畢竟審計的時候前期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合同都屬于結算的原始依據。這種情況還是多請示自己讓領導拿主意,上面會想有解決辦法的。
2021-09-10 15:40:06
還有0條追問正在審核中,請稍后回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