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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風 2023-08-07 16:39:32 | 江蘇省 土建安裝裝飾市政 | 504查看 1回答
關于合同約定的合同外增加項目價款確定的約定的理解
合同約定:“工程量清單中沒有工作內(nèi)容和價格組成相同或類似于變更子目或單項的綜合單價時,按本工程招標控制價的計價標準原則和下浮率進行組價,材料價格按同期南京信息指導價執(zhí)行,變更總價按投標下浮比例(1-中標價/招標控制價×100%)下浮后作為變更報價,報送監(jiān)理和跟蹤審計復核,發(fā)包人審批。”這段話怎么理解?正常新增項目,人工、機械、管理費、利潤的費率這些都執(zhí)行原來的投標的費率,如按照上面的規(guī)定套出來的總價還要再下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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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出來的總價還要再下浮
2023-08-07 16: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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