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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1104chen 2012-11-12 11:00:30 | 江蘇省 其他專業 | 7853查看 4回答
充盈系數調整問題
固定總價合同,甲方提供的報價說明中有這樣一句話“標書報價中灌注樁混泥土的充盈系數按照1.3執行”,投標時投標單位總價下浮29%中標,請問結算時充盈系數能否按照定額上說的“按打樁記錄灌入量進行調整”?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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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1、固定總價合同是不能進行調價的。除非工作內容改變(新增、減少)或合同約定的其它情況發生時才能調整。不過正常的情況下充盈系數達到1.3已經很高了,你要是按實際施工記錄來調整的話多數情況下是達不到1.3的。 2、實際施工時只有不到1.3,那就是施工單位賺的部分。不用調整,即使是業主要求調整。也是沒有依據的。畢竟施工單位投標報價時考慮到這方面的風險,而報1.3的系數的。實際施工時可能施工管理的好,降低了系數。這算是正當的成本控制,是不能作為調價依據的。 3、定額上面的說法是做預算時需要調整。你這個都是已經簽訂合同了。必須以合同為依據。
2012-11-13 09: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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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固定總價合同,并且投標單位已對總價進行了下浮。不應進行調整。
2012-11-12 11: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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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總價合同,甲方提供的報價說明中有這樣一句話“標書報價中灌注樁混泥土的充盈系數按照1.3執行”,投標時投標單位總價下浮29%中標,結算時充盈系數不能按照定額上說的“按打樁記錄灌入量進行調整”。因為總價已經固定,如果可以調整就是違法合同的。
2012-11-12 11: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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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為依據,按照1.3計算總量。下浮29%后結算。已經接近施工實際值。
2012-11-16 13: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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