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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王 2012-11-09 14:11:34 | 北京市 其他專業 | 1019查看 1回答
現澆鋼筋混凝土拱圈施工---技術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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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澆鋼筋混凝土拱圈施工---技術交底
1.11.1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路及城市橋梁工程中拱橋現澆鋼筋混凝土拱圈施工。
1.11.2 施工準備
1.11.2.1 技術準備
1. 進行施工圖紙會審,并簽認會審記錄。
2. 做好施工組織設計(方案),進行書面技術交底。
3. 做好測量復核和放線工作。
1.11.2.2 材料要求
1. 鋼筋:鋼筋應具有出廠質量證明書和檢驗報告單;鋼筋的品種、級別、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鋼筋進場時應抽取試樣做力學性能試驗,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標準《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光圓鋼筋》(GB 13013)、《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GB 1499)和《冷軋帶肋鋼筋》(GB 13788)等的規定。
當發現鋼筋脆斷、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學性能顯著不正常現象時,應對該批鋼筋進行化學分析或其他專項檢驗。
2. 水泥:宜采用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水泥進場應有產品合格證和出廠檢驗報告,進場后應對強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標進行取樣復試,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GB 175)等的規定。
當對水泥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超過3個月時,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復試,并按復試結果使用。不同品種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 砂:砂應采用級配良好、質地堅硬、顆粒潔凈、粒徑小于5mm的河砂,河砂不易得到時,也可用山砂或用硬質巖石加工的機制砂。砂的品種、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J 041)的規定,進場后按國家現行標準《公路工程集料試驗規程》(JTJ 058)的規定進行取樣試驗合格。
4. 石子:應采用堅硬的卵石或碎石,應按產地、類別、加工方法和規格等不同情況,按國家現行標準《公路工程集料試驗規程》(JTJ 058)的規定,分批進行檢驗(堿活性檢驗),其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J 041)的規定。
5. 混凝土用水:宜采用飲用水。當采用其他水源時,其水質應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JGJ 63)的規定。
6. 外加劑:外加劑的質量和應用技術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混凝土外加劑》(GB 8076)和《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范》(GB 50119)有關規定。
外加劑應有產品說明書、出廠檢驗報告及合格證、性能檢測報告,進場后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J 041)附錄F-2的要求取樣復試,有害物含量檢測報告應由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檢測部門出具,并應檢驗外加劑與水泥的適應性。
7. 摻合料:所用摻合料的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1596)等的規定。摻合料應有出廠合格證、質量證明書和提供法定檢測單位的質量檢測報告,進場后應取樣復試。摻量應通過試驗確定。
1.11.2.3 機具設備
1. 鋼筋、木工加工機械:鋼筋彎曲機、鋼筋調直機、鋼筋切斷機、電焊機、粗直徑鋼筋連接設備(閃光對焊機、電弧焊機、直螺紋連接設備等)、電鋸、電刨、平刨等。
2. 混凝土施工機械:混凝土攪拌機、混凝土運輸車、插入式振動器、輪胎汽車吊、翻斗車、空壓機等。
3. 其他工具:鋼筋鉤子、撬棍、鋼絲刷子、手推車、粉筆、尺子、線錘、斧子、鋸、扳手等。
1.11.2.4 作業條件
1. 拱架制作完畢。
2. 施工現場已達到“三通一平”。
3. 墩臺經有關方面驗收合格。
4. 操作人員經過培訓,并取得上崗證。
5. 機具設備根據施工進度安排已進場。
1.11.3 施工工藝
1.11.3.1 工藝流程
支架基底處理→支架安裝→拱架安裝→拱圈底模安裝→鋼筋綁扎→拱圈側模安裝
→拱圈混凝土澆筑→側模拆除→底模、拱架拆除→成品養護
1.11.3.2 操作工藝
1. 支架基底處理
支架基底必須進行整平碾壓,提高基底的承載力,使支架和拱架在受載后的沉陷度在設計規定的預留施工拱度和標高范圍內。當基底承載力滿足規定要求后,采用枕木或鋪砌石塊做支架基礎;當基底承載力不能滿足支架承載力要求時,應對基底采用換填、加固、強夯等方法進行處理。
2. 支架安裝
(1) 支架整體、桿配件、節點、地基、基礎和其他支撐物應進行強度和穩定驗算。
(2) 支架安裝應考慮支架受載后的沉陷、彈性變形等因素預留施工拱度。
(3) 支架宜采用標準化、系列化、通用化的構件拼裝。常用的支架有:木支架、碗扣式支架和鋼管支架。無論使用何種支架,均應進行施工圖設計,并驗算其強度和穩定性。
(4) 為便于支架的拆卸,應根據結構型式、承受的荷載大小及需要的卸落量,在支架適當部位設置相應的木楔、木馬、砂筒或千斤頂等落模設備。
(5) 支架安裝完畢后,應對其平面、頂部標高、節點聯結及縱橫向穩定性進行全面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3. 拱架安裝
(1) 安裝拱架前,對拱架立柱和拱架支承面應詳細檢查,準確調整拱架支承面和頂部標高,并復測跨度,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安裝。
(2) 各片拱架在同一節點處的標高應盡量一致,以便于拼裝平聯桿件。在風力較大的地區,應設置纜風繩。
(3) 拱架應按規定預留施工拱度。
(4) 拱架應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并考慮拆卸方便。無論采用何種材料的拱架,均應進行施工圖設計。
(5) 常用的拱架形式和安裝方法如下:
1) 木拱架安裝
①拱架所用的材料規格及質量應符合要求,各桿件應當采用材質較強、無損傷及濕度不大的木材。
②木拱架的強度和剛度應滿足變形要求。桿件在豎直與水平面內,要由交叉桿件聯結牢固。
③木拱架制作安裝時,應基礎牢固,立柱正直,節點聯結應采取可靠措施以保證拱架的整體穩定,高拱架橫向穩定應有保證措施。
④應注意拱架的弧形木的制作:一般跨度為2m~3m,弧形木上緣應按拱圈的內側弧線制成弧形,見圖1-6。
2) 鋼拱架安裝
①工字梁鋼拱架由工字鋼梁基本節(分成幾種不同長度)、楔形插節(由同號工字鋼截成)、拱頂鉸及拱腳鉸等基本構件組成。用選配工字鋼梁長度和楔形插節節數的方法,可使拱架使用于多種拱度和跨度的拱橋施工。
②橫橋方向拱架的片數應根據拱圈的寬度和承重來合理組合,拱片間可用角鋼或木桿等桿件聯結,以保證結構的整體穩定性,見圖1-7。
③扣件式鋼管拱架:鋼管拱架組成排架的縱、橫間距應按承受拱圈自重計算,各排架頂部的標高應符合設計要求,為保證排架的穩定應設置足夠的斜撐、剪刀撐、扣件和纜風繩,見圖1-8。
4. 拱圈模板(底模、側模)安裝
(1) 拱圈模板(底模)宜采用雙面覆膜酚醛多層板(或竹膠板),也可采用組合鋼模板。
(2) 采用多層板時,板背后加弧形木或橫梁,多層板板厚依弧形木或橫梁間距的大小來定。模板接縫處粘貼雙面膠條填實,保證板縫拼接嚴密,不漏漿。
(3) 側模板應按拱圈弧線分段制作,間隔縫處設間隔縫模板并應在底板或側模上留置孔洞,待分段澆筑完成、清除雜物后再封堵。
(4) 在拱軸線與水平面傾角較大區段,應設置頂面蓋板,以防混凝土流失。模板頂面標高誤差不應大于計算跨徑的1/1000,且不應超過30mm。
5. 鋼筋綁扎
(1) 拱腳接頭鋼筋預埋:鋼筋混凝土無鉸拱的拱圈的主筋一般伸入墩臺內,因此在澆筑墩臺混凝土時,應按設計要求預埋拱圈插筋,伸出插筋接頭應錯開,保證同一截面鋼筋接頭數量不大于50%。
(2) 鋼筋接頭布置:為適應拱圈在澆筑過程中的變形,拱圈的主鋼筋或鋼筋骨架一般不應使用通長的鋼筋,宜在適當位置的間隔縫中設置鋼筋接頭,但最后澆筑的間隔縫處必須設鋼筋接頭,直至其前一段混凝土澆筑完畢且沉降穩定后再進行聯結。
(3) 綁扎順序:分環澆筑拱圈時,鋼筋可分環綁扎。分環綁扎時各種預埋鋼筋應臨時加以固定,并在澆筑混凝土前進行檢查和校正。
6. 拱圈側模安裝
參照4款規定施工。
7. 拱圈混凝土澆筑
上承式拱橋澆筑一般可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澆筑拱圈及拱上立柱的底座。
第二階段:澆筑拱上立柱、聯結系及橫梁等。
第三階段:澆筑橋面系。
前一階段的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的70%以上才能澆筑后一階段的混凝土。拱架則在第二階段或第三階段混凝土澆筑前拆除,但必須對拆除拱架后拱圈的穩定性進行驗算。對于多環拱橋,其對稱拱圈應同時澆筑。
(1) 混凝土攪拌
1) 使用預拌混凝土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預拌混凝土》(GB/T 14902)的有關規定。
2) 采用現場拌制混凝土可參照有關施工技術規范、標準執行。
(2) 混凝土運輸
1) 混凝土運輸應適應混凝土凝結速度和澆筑速度的需要,使澆筑工作不間斷。運輸工具可采用手推車、機動翻斗車、混凝土攪拌運輸車。混凝土在運輸中應做到不分層、不離析、不漏漿,混凝土坍落度滿足施工要求。
2) 混凝土運輸應盡量縮短運輸時間,從攪拌機到澆筑完成的延遲時間不得超過混凝土初凝時間。
(3) 混凝土澆筑方式
1) 混凝土連續澆筑:跨徑小于16m時,拱圈或拱肋混凝土應按拱圈全跨度從兩端拱腳向拱頂對稱地連續澆筑,并在拱腳混凝土初凝前全部完成。如預計不能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則應在拱腳預留一個隔縫并最后澆筑隔縫混凝土。
2) 分段澆筑:當跨徑大于或等于16m時,為避免拱架變形而產生裂縫,以及減少混凝土的收縮應力,采用沿拱跨方向分段澆筑。
①分段長度6m~15m。分段位置應以能使拱架受力對稱、均勻和變形小為原則。各段接縫面應與拱軸線垂直,各分段點應預留間隔槽,其寬度一般為0.5m~1m,若安排有鋼筋接頭時,其寬度尚應滿足鋼筋接頭的需要。如拱架變形小,可減少或不設間隔槽,而采用分段間隔澆筑。
②分段澆筑程序應符合設計要求,應對稱于拱頂進行,并應預先做出設計,使拱架變形保持均勻,且變形最小。分段澆筑混凝土時,各分段內混凝土應一次連續澆筑完畢,因故中斷時,應澆筑成垂直于拱軸線的施工縫見圖1-9;如已澆筑成斜面,應鑿成垂直于拱軸線的平面或臺階式接合面。
③間隔槽混凝土,應待拱圈分段澆筑完成后且其強度達到75%設計強度,接合面按施工縫處理后,由拱腳向拱頂對稱進行澆筑。封拱合龍溫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如設計無規定時,宜在接近當地年平均溫度或5℃~15℃時進行。
④澆筑大跨徑鋼筋混凝土拱圈或拱肋時,縱向鋼筋接頭應安排在設計規定的最后澆筑的幾個間隔槽內,并應在這些間隔槽澆筑時再連接。
⑤在傾斜面上澆筑混凝土時,應從低處逐層擴展升高,保持水平分層,混凝土澆筑完成后應及時灑水養護。因拱肋中下部傾斜度較大,防止混凝土向下坍落,需在其頂部扣壓模板。
8. 模板拱架的拆除
(1) 為保證支架拆除時拱肋內力變化均勻,應對稱于拱頂,由拱中部向兩側同時拆除。
(2) 頂部扣壓模板在混凝土初凝后即可拆除。當混凝土達到設計要求抗壓強度方可拆除側模,若設計無要求時,混凝土抗壓強度達到2.5MPa時方可拆除側模。底模必須等到拱圈最后施工段混凝土抗壓強度達到100%設計強度方可拆除。
(3) 拱架拆除是由拱圈及上部結構的重量逐漸轉移給拱圈自身承擔的過程,應按擬定的卸落程序進行。拱架不得突然卸除,在卸除中,當達到一定的卸落量,拱架才脫離拱圈實現力的轉移。在拱架拆除過程中應根據結構形式及拱架類型制定拆除程序和方法。
1.11.3.3 季節性施工
參見“橋梁混凝土施工”相關要求。
1.11.4 質量標準
1.11.4.1 技術要求
1.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和外摻劑的質量和規格必須符合有關規范的要求,按規定的配合比施工。
2. 支架式拱架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制作,必須牢固穩定。
3. 嚴格按照設計規定的施工順序澆筑拱圈混凝土。
4. 拱架的卸落必須按照設計和有關規范規定的卸架順序進行。
5. 不得出現露筋和空洞現象。
1.11.4.2 實測項目
見表1-28。
1.11.4.3 外觀鑒定
1. 混凝土表面平整,線形圓順,顏色一致。
2. 混凝土麻面面積不得超過該面積的0.5%,深度超過10mm的必須處理。
3. 混凝土表面不應出現非受力裂縫,裂縫寬度超過設計規定或設計未規定時超過0.15mm必須進行處理。
1.11.5 成品保護
1.11.5.1 施工中不得蹬踩和隨意切割鋼筋。
1.11.5.2 模板板面刷隔離劑時,嚴禁污染鋼筋。
1.11.5.3 吊裝模板時應輕起輕放,不準碰撞,防止模板變形。
1.11.5.4 拆除模板時,不得用大錘、撬棍硬砸猛撬,以免損傷混凝土表面和棱角。
1.11.5.5 非承重側模板應在混凝土強度能保證其表面及棱角不致因拆模而受損壞時方可拆除。
1.11.6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1.11.6.1 為使拱圈的拱軸線符合設計要求,必須在安裝支架和拱架時預留施工拱度。
1.11.6.2 為防止施工縫出現裂縫,拱肋合龍溫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如無設計規定時,宜在氣溫接近當地平均溫度時進行合龍。
1.11.6.3 對拱架變位情況應進行控制觀測,發現超過允許值時,要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調整。
1.11.6.4 拱架立柱應安裝在有足夠承載力的地基上,立柱底端應設置墊木,防止施工中支架和拱架發生較大的沉陷。
1.11.7 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11.7.1 環境管理措施
1. 現場攪拌站應盡量設在遠離居民區的場地,攪拌機上加設防塵罩或在棚內攪拌機旁裝灑水噴頭降塵。攪拌機前臺設二級沉淀池,做到排水通暢。
2. 水泥及其他易飛揚的細粒材料應存放在庫房或用篷布嚴密遮蓋。裝卸這些材料時要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揚塵。
3. 生活、施工垃圾不得隨意丟棄,現場設置封閉式垃圾存放場,定期封閉清運。
1.11.7.2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 施工前,應對所有參施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后持證上崗。
2. 現場配電系統應實行分級配電,動力和照明線路分路設置。電氣設備在使用中應實行兩級漏電保護,所有電氣設備的外露導電部分均應做保護接零;對產生振動的設備,其保護零線的連接點不得少于兩處。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并設漏電保護裝置。
3. 施工機電設備應放置在防雨、防砸的地點,周圍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雜物。所有施工機電設備應設專人負責保養、維修和看管。
4. 吊車起吊重物前,應認真檢查起吊物品是否捆綁牢固,索具和吊鉤是否受力合理,松散材料必須采用密閉容器吊裝。吊車作業半徑內不得有人逗留。
5. 拆除外模時應有操作平臺,并有專人指揮,橋下面劃出作業區,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或通過。
2012-11-09 14: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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