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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long0310 2012-09-03 10:56:59 | 北京市 其他專業 | 592查看 1回答
延期的招標項目材料價差如何處理
招標項目,合同規定施工期材料價差超過投標期5%時,按月計量給予5%以上部分的材料價差。合同工期15個月,因業主的原因實際工期延長了6個月。施工單位在作工程結算時,以索賠形式提出延期的6個月除合同約定的5%以上的材料價差外,0~5%部分的材料價差也計量支付。理由是工程竣工超過了合同工期(是在合同期外)。請問索賠理由成立嗎?(業主原因的延期就不適用招標文件了嗎?)假如索賠理由成立,怎樣計算材料價差較為合規合理。謝謝!業主結算時已補償支付了臨設費、相關的措施費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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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0~5%部分的材料價差也計量支付。理由是工程竣工超過了合同工期(是在合同期外)。請問索賠理由成立嗎? 這項索賠不成立,只有超過的部分才能索賠。 (業主原因的延期就不適用招標文件了嗎?)假如索賠理由成立,怎樣計算材料價差較為合規合理。謝謝!業主結算時已補償支付了臨設費、相關的措施費等項目。 業主方已經補償支付了臨設費、相關的措施費等項目,說明業主方對因業主的原因實際工期延長了6個月處理措施是積極的,施工方不應該再提違約的難題來為難業主方。但設備、大型工具租賃費應該補償。
2012-09-03 19: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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