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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126.COM 2012-07-26 17:20:51 | 北京市 其他專業 | 2830查看 1回答
關于洽商取費
我方與甲方簽的是固定總價合同,合同約定因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因素造成的合同價款增減費用計算即結算方式如下: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或工程量,按合同已有的綜合單價或工程量調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或工程量,可以參照類似綜合單價或工程量調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或工程量,按2009年《某某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及截止2011年12月1日的相關配套文件進行結算,綜合費、稅金按定額計取,不計措施費和規費。其中主要材料價格按合同中的材料單價執行,合同中沒有的材料價格由乙方申報經甲方審批后進行調整。 (4)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變更、簽證不計規費、措施費。 現在我方接到甲方的一份設計變更單,因某一房間天花為裸頂乳膠漆,地面和墻面都是瓷磚,根據設計變更要求,天花為輕鋼龍骨石膏板吊頂乳膠漆,地面為石材,墻面的瓷磚材料變換,現的問題是輕鋼龍骨吊頂原投標清單有,而石材原清單沒有這一項,需重新組價,因是整個房間變更,我需做的項(包括新增石材)都取費了,現甲方審計說根據合同約定新增組價不計規費和措施費,要扣減石材綜合單價的規費和措施費,他的說法對嗎?如對,怎么扣減石材的規費和措施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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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計 多看看定額 和計價規則啊
2012-07-30 08: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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