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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飛 2012-04-20 11:52:38 | 四川省 其他專業 | 3997查看 2回答
若清單中甲方編制的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有重復,甲方有理把綜合單價進行分解把其中一項扣除嗎?
我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清單中甲方編制的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有重復,甲方有理把綜合單價進行分解把其中一項扣除嗎? 如分部分項工程“走道等公共部分內墻面刷乳膠漆”,項目特征為: 1.膩子種類:防水膩子; 2.刮膩子要求:滿足規范要求; 3.油漆品種、刷漆遍數:乳膠漆一底兩面; 若乳膠漆與另一清單中的項目特征描述有重復,甲方有理由把此項清單綜合單價進行分解,把乳膠漆一底兩面扣除嗎?(圖紙自始至終沒有變更) 《清單計價規范》有這樣說的條款:4.7.2 若施工中出現施工圖紙(含設計變更)與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不符的,發、承包雙方應按新的項目特征確定相應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 我方作為施工單位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清單出現漏項甲方會確認給我們,若清單出現多項是不是甲方可以進行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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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不能,因為中標價是不能修改的。
2012-04-20 1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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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如果出現重項是必須要扣減重復內容的,但當初組成綜合單價中的每一單項是否都是合理,還是最后只看綜合單價是否合理,這是兩個規則。綜合單價的每一單項都合理,這種情況下扣減其中一部分可以接受,如只是綜合單價合理而每一單項不是很合理,在扣減時需要雙方協商,從其他相近合理的項目扣減
2012-04-23 1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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