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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qq.com 2011-10-29 16:55:32 | 廣東省 其他專業 | 633查看 6回答
關合同價的套用?
一、上壩路部分 二、主壩部分 挖一般土方 (單價:4.7) 余方棄置(清基土)(單價:4.48) (1)清基挖三類土棄置 (1)廢棄料品種:三類土 (2)1km (2)運距:3km 一、主壩部分清基土挖土方為漏項,(主壩部分另外也有挖三類土土方單價為4.78)現我方按漏項處理,咨詢單位要求按回上壩路部分,清基土單價給我方,(說按回相同清基土清單的單價)我方要求按回主壩部分那個挖土方單價4.7元。(主壩部分清基土當時清單只是挖土方為漏項而已,主壩部分也有相近挖三類土方單價,要求按主壩挖土方合同單價,補回清基土挖土方單價給我方。)請問該按哪個單價?監理非要按上壩路那個4.7的單價,兩都相差三十多萬,如果按我們的單單補回個挖土方的錢給我方,請問該如何說服他。問題補充:主壩的挖土方,不是清基土挖方,清基挖方需外運,主壩中的挖方單價中的土方是利用來填筑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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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壩部分清基土挖土方為漏項 原合同清單漏項主要看特征描述,如果沒有可借用原合同項單價再增加其他定額項,原來如果有,視為已包括。
2011-10-30 07: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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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壩部分清基土挖土方為漏項 原合同清單漏項主要看特征描述,如果沒有可借用原合同項單價再增加其他定額項,原來如果有,視為已包括。
2011-10-30 09: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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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主壩部分挖土方單價,是什么漏項呢?主壩挖土方的工作內容是什么? 回復:其實問題的實質就是上壩路部分的清基與主壩清基有什么不同?如果這個能講清楚,那么漏項也就找回來的!
2011-10-29 18: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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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沒有漏項,因為同樣的部位和工作內容,且子母應該相同,這個問題在簽訂合同是應該提出,到了結算時再處理,施工方就沒有太大的理由了。
2011-10-29 19: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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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單漏項屬于甲方承擔的責任,一定要堅持。據理力爭吧。
2011-10-29 17: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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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實可以進行比較,人材機是否接近,還是大于原清單項目特征
2011-10-29 17: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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