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nica 2011-07-07 15:30:49 | 陜西省 其他專業 | 1618查看 12回答
鋼材的計價
合同說,鋼材認質認價,已乙方施工現場購進的鋼材總數及總價,加權平均后,與預算中所進入的信息價(我們其他材料按信息價3期)相比較,按正負3%以內時不予調整,超出或低于部分全額計價。 不是很明白這句話的意思,鋼材加權平均的鋼材總數是否是我們每次材料認質認價單上的鋼材計劃用量?鋼材到底是以哪個單價計算?求前輩們解釋一下。
全部回答
(12)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
已采納是的,總數就是每次認質認價的數量總和;合同的意思是每批的數量和價格相加求出總價和總量后;得出平均價格與投標價的材料價相比較如果相差在正負3%以內就不予調整;如果相差在正負3%以外就要按實調整材料價差。
2011-07-07 15:36:23
-
主要是 看你的每次進的數量* 價格 平均一下 與 信息價中的價格比較 正負3%以內時不予調整,超出或低于部分 按超出多少 低于多少 實際計價
2011-07-07 15:37:23
-
超出或低于3%部分進行增減調差。(比如:現在的加權平均單價除以原預算單價為5%,那么結算單價為原預算單價乘以1.02;現在的加權平均單價除以原預算單價為-5%,那么結算單價為原預算單價乘以-1.02;) 結算單價的計算公式為:(加權平均單價-原預算單價)除以原預算單價-原預算單價乘以1.03。 鋼材的用量按工程竣工圖紙計算量加定額規定的損耗來確定。
2011-07-07 15:57:19
-
1、實際總價÷實際總量=實際平均價; 2、合同價×1.03>=實際平均價<=合同價×0.97,這個部分不調差并按合同價(用a表示)走(超過,低于合同3%都不調); 3、合同價×1.03<實際平均價>合同價×0.97,這個部分這要按實調整材料價差(用b表示)。 4、那么,實得總價=a+b;注:使用的數學符號及算式方法。
2011-07-07 16:22:12
-
答:問題的重點不是單價計算,其實是所認單價的使用量,這也是合同規定本身的意思。施工單位什么時候買進多少,除非有現場驗收單,施工單位會以最有利方式對其每次購貨量進行安排。比較公平合理的方式是按工程進度來劃分分鋼筋規格的進貨量和相對應的進貨認價,這樣得出來的加權平均單價(也就是分進度分級別規格的鋼筋使用量乘以相對應的認價得到總金額,再以總金額除以總使用量,就得到了加權平均單價),價差就按合同執行就行了。
2011-07-07 22:02:27
-
你好, 1、材料按信息價3期也就是說,你們合同所依據的基期價格是你們當地的信息價3期。 2、總數就是每次認質認價的數量總和;合同的意思是每批的數量和價格相加求出總價和總量后;得出平均價格與投標時的信息3期材料價相比較,如果相差在正負3%以內就不予調整;如果相差在正負3%以外就要對超出部分調整材料價差。(僅對超出正負3%部分調整材料價差)
2011-07-07 22:57:46
-
每一次購買的鋼筋量*購買價(甲方人過的價格)-------結算時累計實際鋼筋總價。 用實際鋼筋總價/鋼筋總量=實際平均每噸價格。 信息3期鋼筋材料價*1.03或0.97.與實際平均價格對比的差完全進入結算。 注明;實際價格低于信息價就采用信息價0.97 實際價格高于信息價就采用信息價1.03
2011-07-08 08:55:57
-
答:1、甲方認質認價時可以將施工方每次采購的鋼材數量、鋼材價格進行備案留底。結算時按照每次數量*當時價格的總和除以鋼材總量得出一個平均價格、然后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結算價差調整,這是最好、最有說服力的方法。 2、也有施工方主動報審每月鋼材市場價格、業主審批后作為結算調整鋼材價差的依據。就是在加權平均的時候比較繁瑣。要根據當月驗收記錄計算當月鋼筋使用量、然后分段分期進行鋼材價格的加權平均。
2011-07-08 09:35:44
-
鋼材加權平均的鋼材總數是我們每次材料認質認價單上的確認的鋼材計劃用量。每次確認的價格和數量計算出總金額除以工程施工期的總數量得出加權平均價。與信息價比較。在正負3%以內時不予調整,超出或低于部分就按平均價調整計價。
2011-07-08 10:39:45
-
是以整個施工階段為時間段,分批進場鋼材總量和總價得出每批鋼材平均單價后,已整個施工期進場鋼材總數為100,各分批進場鋼材總數占整個施工期進場鋼材總數量的權重乘以此批鋼材進場平均單價得出價格數后,各批得出價格數相加得出整個施工期鋼材加權平均單價和3期信息價對比,以3期信息價為基數±3%以內差值結算不計,超出±3%以外的部分價格結算調整。
2011-07-08 15:22:44
-
以下內容只有采納后才能瀏覽……
2011-07-08 15:11:29
-
鋼材加權平均的鋼材總數是每次材料認質認價單上的價格的平均單價與信息價3期中的鋼材單價相比較,正負超過3%時,可以按實調整,在3%以內時,不調整。就是加權平均單價超過正負3%時按照實際的加權平均價格,如果不超過正負3%時,按3期信息價中的鋼材價格。(鋼材的調整時的數量按照工程圖紙實際計算用量加定額規定損耗量)
2011-07-10 09:37:35
還有0條追問正在審核中,請稍后回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