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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序漸進 2011-04-07 23:30:57 | 重慶市 其他專業 | 591查看 2回答
工程量清單問題
在某一工程合同當中,甲方清單 [項目特征] 1.巖石類別: 普堅石 后此工程有類似“平基石方”變更,在變理變更時甲方認可了借套合同內已有“平基石方”單價。現工程辦理結算,甲方結算審核人員說原合同”平基石方“的是人工開挖方式組價的,要求乙方要么重新以機械開挖方式組價,要么在所有的平基收方單均簽注方式為”人工平基石方或土方“,而我乙方認為原合同內“平基石方”描述的就是 [工程內容] 1.打眼、裝藥、放炮 2.巖石開鑿 3.清理 4.運輸 甲方純屬無理要求,兩種要求均不認可,只能說明你甲方工作人員失職,現一切應以合同內容和單價為準。 大家怎樣看待這一問題。問題補充:甲方“平基石方” [工程內容] 1.打眼、裝藥、放炮 2.巖石開鑿 3.清理 4.運輸 [項目特征] 1.巖石類別: 普堅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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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1、支持你一下!因為清單綜合單價本來就應該不能調的。實際施工不過你方改變施工工藝,節約費用是合理的,只要達到的效果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就行。 2、補充一下,如果是工程實體本身發生設計變更,那就要調單價了,但這和第1條是兩碼事!
2011-04-08 10: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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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甲方把變更和簽證再具體一點寫明確。就避免了口舌之爭。
2011-04-08 07: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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