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昵昵 2011-02-16 10:47:45 | 北京市 其他專業 | 10729查看 6回答
甲供材結算時扣除材料費和稅金
甲供材結算的時候除了要扣除甲方供應的材料費,還要扣除材料費的稅金嗎?問題補充:施工單位結算時,比如甲供材是100萬元,材料的稅產生5萬元,結算時計算工程總價的時候除扣除甲供材料100萬,還要扣除稅金5萬嗎?為什么?有條文嗎
全部回答
(6)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
呵呵,你是甲方還是乙方。 如果甲方:那就只需要在總造價中扣除100萬,即可。(稅金已經進入總造價) 如果是乙方:你在算造價時在總結匯總是應該是100萬(材料)+5萬(稅金),甲方扣除100萬材料。稅金進入總造價。
2011-02-16 10:54:05
-
不應扣減稅金5萬元
2011-02-16 11:17:57
-
稅乙方交就不扣,甲方交就扣。
2011-02-16 11:18:35
-
甲供材是不參與取費的。與工程實體取費沒有關系。但就稅的問題是材料費中的問題。你那5萬的稅要在材料費中即105萬。誰買的材料誰出這錢
2011-02-16 12:14:20
-
由于是施工方開工程款的稅票,所以100萬的甲供材按103.4萬進入工程決算,納稅(建筑稅)3.4萬后退還給甲方100萬。 如果逃稅,被稅務局稽查出來,是開票人(施工單位、責任造價師)的責任。
2011-02-16 12:55:34
-
首先,施工單位決算的材料價格應當等同于甲方對施工單位公布的價格(這個價格可能含有主材購買價格、運費等,這些與施工單位無關),決算完成后要扣除甲供材的時候,施工單位只扣除其在決算文件中的那個“甲方對施工單位公布的價格”乘以供貨數量(決算書中的數量與之無關,即施工單位用料的節省與浪費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供料數量與決算表數量不同),施工單位由于承擔甲方供材后的保管任務,施工單位應記取“甲方對施工單位公布的價格”乘以供貨數量再乘以1.25%的材保費。甲方購買材料時的稅金應包括在“甲方對施工單位公布的價格”里,否則賣家豈不是在偷稅?至于預決算中所含的管理費、利潤等應為施工單位合法取費(施工單位有需對甲供材料進行二次試驗、檢查驗收等費用)。 材料的采購、保管費總數為2.5%,其保管費可記取1/2,也可兩家協商為1%。
2011-02-16 14:05:25
還有0條追問正在審核中,請稍后回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