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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g 2009-04-23 16:51:33 | 廣東省 計價軟件GBQ4.0 | 1336查看 1回答
清單可以不組價直接給綜合單價嗎?
清單可以不組價直接給綜合單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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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這是GBQ4.0新增的一個功能:在分部分項界面,“其他”按扭,有一功能叫“強制修改綜合單價”,只需在此輸入綜合單即可,同時把“保留組價內容”前的溝去掉即可,此功能對于已組價的清單要修改其綜合單價同樣適用。如圖:
2009-04-23 16: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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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分部分項清單計價表中采用“強制修改綜合單價”的命令修改單價后,如何取消此修改,恢復由子目組價? 2、措施項目中的清單組價如何采用“強制修改綜合單價”的形式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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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將措施項目中清單組價部分的內容在綜合單價分析表一中顯示出來
GBQ4.0,清單計價。 措施項目中綜合腳手架是用清單組價,想要以綜合單價分析表中呈現的內容格式打印出來,請問怎么設計操作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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