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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163.com 2010-11-02 21:17:11 | 四川省 其他專業 | 2514查看 3回答
合同條款關于重新組價的疑問
老師你好: 漏項部分,重新組價后按稅前總價下浮10%(發包人認價材料除外)計算作為該部分工程結算價款。 請問:重新組價后按稅前總價下浮10%?這么應該怎么理解? 我不解的是,這個新組價的項目,稅前與稅后對它的綜合單價沒有影響啊。 還是我更本沒理解這句話,請問老師,這個應該怎樣理解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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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這個應該怎樣理解才正確?是說組價后下浮10%再取稅
2010-11-03 08: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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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組價后按稅前總價下浮10%可以這樣理解,計算綜合單價后,計取規費再下浮10%最后計取稅金
2010-11-03 08: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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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完全費用綜合單價是包含稅金的,不存在稅前稅后的說法,如果是不完全費用單價是存在稅前和稅后的說法的。
2010-11-02 21: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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