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鵬 2010-09-26 11:02:45 | 江蘇省 其他專業 | 454查看 1回答
關于固定總價合同的問題
我施工單位與業主簽訂的是固定總價的合同(按北京2001定額計價),在投標過程中為了中標,我們在所有取費費率上作了讓利,簽訂的總包合同中沒有約定變更洽商取費按照投標時費率,現在出現了變更洽商,計價時業主要求按照投標時費率進行取費及人工單價也按照投標時的人工單價。請問合理嗎?有沒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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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要求是對的, 2008工程量清單規范有明文規定的 4.7.3 因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漏項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變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其對 應的綜合單價按下列方法確定: 1 合同中已有適用的綜合單價,按合同中已有的綜合單價確定; 2 合同中有類似的綜合單價,參照類似的綜合單價確定; 3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綜合單價,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 4.7.4 因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漏項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變更,引起措施項目發生變化,造成施工組 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變更,原措施費中已有的措施項目,按原有措施費的組價方法調整;原措施費中沒 有的措施項目,由承包人根據措施項目變更情況,提出適當的措施費變更,經發包人確認后調整。
2010-09-26 13: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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