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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2025-05-04 15:05:54 | 北京市 土建結(jié)算計價軟件GCCP | 78查看 5回答
工程量清單固定單價合同,不同清單項目組價重復,是否可以核減重復計價部分?
1、招標時,屋面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包含屋面全部做法,其中防水與保溫做法中進行了小括號說明:防水與保溫單列清單,且工程量清單中也單列了防水與保溫清單項。
2、施工單位投標時,屋面工程量清單組價中計算了防水與保溫的費用,另外單列的防水與保溫清單項目組價時又計算了防水與保溫費用。
3、屋面清單項與防水、保溫清單項存在重復計價,是否可以核減防水與保溫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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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中標厚的綜合單價合同,沒有變更資料,中標內(nèi)容不可以修改的。
2025-05-04 15: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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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為單價合同,出現(xiàn)這樣情況是不可以核減的
2025-05-04 1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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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單價無論是高或低雙方都是需要對此承擔責任和風險,不可以做任何的調(diào)整的
2025-05-04 15: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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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約定執(zhí)行,不核減。
2025-05-04 15: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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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單價合同,單價不變。工程量按設(shè)計圖要求完成的工程量計算。如果重疊了,要扣減的。
2025-05-04 15: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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