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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416 2010-09-08 13:35:01 | 陜西省 其他專業 | 1804查看 8回答
清單描述不清問題
案例:某住宅小區施工藍圖工程做法對外墻外保溫描述如下:“顏色詳見立面圖,外墻均貼55厚發泡聚苯板,做法詳見陜2005J12,P24”。 原招標清單描述如下: “保溫隔熱墻 做法見陜2005J12,P24 [項目特征] 1.保溫隔熱部位: 外墻 2.保溫隔熱方式: 外保溫 3.保溫隔熱材料品種、規格: 55厚發泡聚苯板 [工程內容] 1.清理基層 2.底層抹灰 3.填貼保溫材料”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將該問題書面上報,設計院發來變更通知單,內容為:“應甲方要求,將住宅外墻外保溫做法明確如下:做法選用陜2005J12,見第24頁、第25頁、第26頁(詳圖2,固定熱鍍鋅鋼絲網)。”近日施工單位書面上報要求重新確認綜合單價。 針對該問題,有如下觀點:請各位專家賜教。 1、執行原投標文件,不予重新確認綜合單價。 理由:“陜2005J12,外墻保溫構造圖集”包含外墻外保溫及外墻內保溫兩大部分。其中外墻外保溫又分為EPS板、XPS板外墻外保溫,EPS顆粒類漿料外保溫,復合外保溫,EPS鋼絲網架現澆混凝土外保溫,噴涂硬質聚氨酯泡沫塑料外保溫等五個類別。 設計圖紙及招標清單中都提到“做法詳見陜2005J12,P24”,也就是說該項目的外墻外保溫應該屬于EPS板、XPS板外墻外保溫范疇,而陜2005J12,P25頁是錨固件布置圖,P26頁是平面構造及做法,它們均是和P24頁不可分割的,所以陜2005J12,P24也只能對應P25、P26。再且施工圖紙及招標清單都表明外墻貼面磚,這樣平面構造及做法只能選擇P26中節點②面磚飾面,做法唯一。 故執行原投標文件,不予重新確認綜合單價。 2、根據清單計價規則約定“采用工程量清單方式招標,工程量清單必須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準確性及完整性由招標人負責”,故建設單位承擔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不清的責任,重新確認綜合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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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按照第二個說法,重新確定新的綜合單價,建設方應對工程量清單負責任
2010-09-11 11: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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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將該問題書面上報,設計院發來變更通知單,內容為:“應甲方要求,將住宅外墻外保溫做法明確如下:做法選用陜2005J12,見第24頁、第25頁、第26頁(詳圖2,固定熱鍍鋅鋼絲網)。”近日施工單位書面上報要求重新確認綜合單價。 按設計變更重新組價
2010-09-09 10: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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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第二個說法是對的
2010-09-08 13: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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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按照清單描述做法見陜2005J12,P24 施工單位要求重新核價是對的 施工單位按照設計變更的文件重新組價是對的 清單描述不清甲方應承擔責任 如有爭議可以到造價部門咨詢 問題解決了嗎
2010-09-08 13: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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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單描述不清問題 可以請招標單位加以明確;
2010-09-08 13: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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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應該按照設計變更的文件重新組價,不能按原綜合單價計算的。
2010-09-08 1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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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述你可以和招標方確認即可只有明確做法才能報價準確
2010-09-08 13: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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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保溫這項 你按照變更從新組價 報甲方 從新核定 做為結算依據
2010-09-09 11: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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