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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哥哥 2024-05-10 18:37:09 | 江蘇省 市政結算審核 | 409查看 2回答
關于措施項目的審減問題,求助各位老師
本工程為某市政管道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單固定單價,措施項目中的 鋼板樁支護 按項報價20萬元,特征描述: 結算不予調整。 現因工程變更取消了一部分工程量,審計方按照合同規定:“當工程量減少15%以上時,減少部分工程量按中標價調整,中標價低于控制價85%,按照控制價85%調整”對鋼板樁支護項進行調減。因為控制價價格很高,這樣進行扣除的話,該項的20萬全部扣除都不能滿足,都扣成負數了, 請問這樣是否合理,有無依據進行反駁?謝謝各位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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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邏輯不對呀,變更調整的話,是要調整的
價格你投標報價低于控制價85%,按照控制價85%走,會把你單價調高,對你是有利的
如果你投標報價高于控制價85%,就不能按照這條了,至少要按照你的投標單價走,也不會說是扣成負數呀
首次提交 2024-05-10 18:44:47 最近修改2024-05-10 18:45:23 (修改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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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些項按固定總價合同方式,因變更減少或增加工程量調整合同造價。因為此鋼板價不調整的前提是招標工程量不變更為前提。
2024-05-10 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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