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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052789 2024-01-17 13:19:17 | 湖北省 結算審核 | 436查看 2回答
措施項目審減
施工方投標的時在清單里加了個10萬的措施費,合同簽了個120萬總價然后約定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現在辦理結算施工方按圖紙完工了,沒有增減。
現在甲方以清單發布的時候沒有措施費這個清單的工程量不應該進行報價為理由想審減這10萬。
請問這樣審減有沒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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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提交 2024-01-17 13:22:40 最近修改2024-01-17 14:48:01 (修改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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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自行增加的項目,評標時應為廢標,結算應當扣除了。
2024-01-17 1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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