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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都不懂 2022-11-28 11:40:42 | 浙江省 安裝 | 485查看 1回答
安裝消防工程,總價包干合同的,這樣的調差(消防管)規則,合理嗎?
K=Z/Y, X為投標報價時清單中的材料價(除稅),Y為截標當月主材信息價(除稅)【以招標時填寫的招標月份及選擇的信息價為準】,Z為主材進場當月信息價(除稅),K為調整的系數(當前如無該項,可以依次逐月往前推)。
K≤0.95 主材價格調整公式為:X*(K-0.95+1);
0.95<K<1.05 主材價格不調;
K≥1.05 主材價格調整公式為: X*(K-1.05+1)。
僅調整主材差價,其余一律不予調整。
問題:
1、這樣的規則是不是只要主材進場每月都要調整的?
2、因為總價包干的,如果進場就調的話 ,這個工程量,如何把控呢?這個規則是不是對于總價包干的工程不太適用?改為結算時按施工期的平均值來調差會不會更好?
3、主要疑惑點是總價包干,材料需要調差的話,工程量如何把控,按施工單位上報的話,肯定超清單量了。就是不太理解上述規則是否可以適用總價包干合同。望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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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調整有理的
2022-11-28 11: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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