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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2315315 2022-11-17 14:21:52 | 廣東省 土建結算審核 | 1386查看 3回答
投標時沒有記取趕工措施費,結算的時候又想要這筆費用,可以給嗎?
第一個問題:預算的時候沒有記取趕工措施費,結算的時候辦理了簽證。結算是否可以給?
(個人理解因為合同工期與定額工期在招投標的時候就已經知道了,所以趕工措施費當時預算的時候就可以計算,當時預算沒有記取。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在綜合單價中已綜合考慮,結算不再計取)第二個問題:該工程合同工期為30天,工期定額300天。(假設工期合理的前提)根據廣東定額系數在0.8~1之間,該工程系數已經超過這個系數,這個趕工措施費該如何計算,還是以定額公式計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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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的時候沒有記取趕工措施費,結算的時候辦理了簽證。結算是否可以給?答:辦理了簽證屬于簽證費,可以計入結算費用里
這個趕工措施費該如何計算,還是以定額公式計算嗎?答:重新組價又是合同內沒有的價格,可以按定額計取
2022-11-17 1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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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理解成在綜合單價中已綜合考慮,結算不再計取
2022-11-17 14: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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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中如果要客觀原因,導致要趕工,記取趕工費用是合理的。
2022-11-17 14: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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