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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hh 2009-06-08 09:41:32 | 山東省 其他專業(yè) | 1855查看 3回答
1996年綜合定額中,現(xiàn)場臨時用電是如何規(guī)定的。哪些是應該給乙方簽證的。
我們用1996年綜合定額結算,合同說臨設是按現(xiàn)場實際情況簽證的。現(xiàn)在乙方報了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塔吊電纜,到塔吊的大燈線,還有各操作棚的架空線路。哪些應該簽,如何簽,乙方報價普遍高,電纜想按定額信息價格走。合理否?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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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現(xiàn)場之內(nèi)的臨時用電線路應該是歸施工單位自己負責安裝的,不應該按照實際情況簽證的;因為這些都是應該包括在施工單位的臨時設施費之中的。 如果按照施工現(xiàn)場的實際情況簽認的話,應該扣掉臨時設施費。 你以上所提的這些內(nèi)容材料只能計取攤銷,不應該計入總價。
2009-06-08 09: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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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96定額的臨時設施費用的計取,應該執(zhí)行山東省114號文件規(guī)定,也可根據(jù)現(xiàn)場實量,到當?shù)囟~站核算一個取費系數(shù)。
2009-06-08 09: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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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定額中臨設費最初并未考慮文明施工強制要求的臨時用電設施費用,所以山東省才下發(fā)文件規(guī)定臨設設施部分計取費用,現(xiàn)場辦理簽證。 2、配電箱、電纜均應是安檢站指定廠家品牌的產(chǎn)品,你可以要求施工方出具發(fā)票。如無發(fā)票,原則上不計取費用。電線、電纜可以按當年造價信息價同期價格。 3、臨時設施簽證部分都是可周轉的,一般按40%計取主材費。 4、因目前96定額基本不再使用,具體規(guī)定建議你查找相關文件及定額規(guī)定。
2009-06-08 1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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