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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yu3128 2021-10-28 18:44:40 | 北京市 土建安裝 | 1459查看 3回答
請教:竣工結算審核審減46%的問題
概況簡介:工程屬中標工程,合同價按招標文件提供清單編制,合同形式為:固定單價合同;規定竣工結算按實際工程量結算;
問題:合同約定清單報價有2個清單名稱相同,報價不同:一處綜合單價4.63元/系統(工程量83)、另外一處綜合單價1351.15元/系統(工程量178.42);結算審核時審計按最低報價審定,審減率達46%;施工方要求按原合同約定價,審計不同意,請教資深專家如何處理;
說明:原合同清單不規范:送配電裝置系統清單給預工程量錯誤,把建筑面積當作“系統”給量,造成審核時工程給減為“1”;如果按審核結算,施工方賠錢;請教資深專家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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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
不符合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清單項目,可以重新進行組價。
2021-10-28 19: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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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相同特征描述相同,作為投標方就要事先與業主明確,包括工程量等名稱出現的錯誤,否則到了竣工結算,作為承包方就很被動了
2021-10-28 18: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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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單名稱相同,報價不同,過程中應該和建設方確定,送配電裝置系統不應該算給普通建筑的,是供電所才有
2021-10-29 08: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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