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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 2021-10-14 16:43:36 | 廣東省 土建施工結算審核計價軟件GCCP | 1762查看 3回答
合同約定材料價調差:結算時,因施工方原因導致延期,各期的材料工程量如何確定?
項目為房建項目,項目合同工期12個月,過程中因施工方原因導致工期延長6個月,導致總工期為18個月(結算時有提供經各方確認的18個月的實際形象進度表)。但是結算時按12個月計算調差期的話,請問每個月的材料調差工程量如何確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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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各方確認的18個月的形象進度嗎?延長6個月那部分材料上漲的不調,下降的按下降后的價格。
2021-10-14 16: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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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原因,不調增材料價格,可調減
2021-10-14 16: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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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只能協商將解決
回答正確請采納并點贊,因為每一個專家都是免費服務
2021-10-14 16: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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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時進行材料調差,合同約定材料用量根據各期實際完成工程量,套用定額消耗量計算,請問定額消耗量是按原始含量還是按投標文件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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