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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陰仙人 2008-09-28 11:20:43 | 浙江省 土建算量GCL2013 | 1623查看 4回答
基槽土方計算中,槽深以及扣減問題?o
工程概況:基礎梁底標高為-2.0m,室外地坪標高為0.0m;墊層厚100mm,即墊層底標高為-2.1。基礎層高度我按2m計算(基礎梁底至0.0m設置)。 先建立基礎梁(依附墊層)后,自動生成土方。選中基槽土方構建后,對這個基槽土方屬性編輯,我把底標高設置為墊層底(圖形顯示),因為清單規則計算深度應該為2.1m。問題是此時的槽深還是根據層高默認(計算高度),還是需要人工修改。不知可否聯動? 問題二:由于這兩個基槽比較近,按照定額放坡后,上部有交叉部分,我在計算規則中也選擇了按實扣減,為什么計算結果還是沒有扣減? 圖如下。問題補充:如果按照墊層底設置為基礎層高度,那么這個基礎梁的底標高你不是還是要去設置過啊? 計算規則處如何修改,放個截圖吧!謝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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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在GCL2008中你可以這樣設置的,層高定為2.0m,按你說的去繪制,在計算設置里計算規則里修改,如下圖
2008-09-28 13: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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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層高度應該按2.1m定義.像你提供的圖片看,你可以將基槽面換成等面積的矩形基槽面處理.
2008-09-28 11: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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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礎層高度要設置成2.1米 2.定額計算規則中規定土方放坡重復處不扣減,看一下計算規則. 3.基礎梁標高需要設置.
2008-09-28 1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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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2008吧,尚待優化調整。
2008-09-28 11: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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