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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人生 2020-07-15 06:42:16 | 湖北省 土建結算計價軟件GCCP | 4790查看 3回答
結算審計碰到的“稅率”問題,施工方很扯皮,如果遇到這樣的事情,你們如何解決
這是合同部分條款,合同當中只約定了(鋼材、水泥、商砼、加氣磚)暫定材料百分之五之外調差,其余材料均按定額基價執(zhí)行,不作調整。本工程是2017年開始動工的,2018年末完工。施工方前期拿了五筆進度款,提供的增值稅票是10%,其余的增值稅票全部都是9%,我在審計過程中,操作如下:
1、將預算的增值稅稅率,全部調成“9%”,另外將施工方前期五筆進度款多繳的“1%”額外補給他。
2、將暫定價輸入計價軟件中,軟件調整系數(shù)默認是87.79%,我自己單獨做了一張表格,將里面暫定材料價的“不含稅市場價(計價軟件里輸入暫定價后,軟件默認按87.79%變成了不含稅價)”輸出來,然后再取施工段信息價的平均“不含稅市場價”,執(zhí)行合同約定,百分之五以外的材差據(jù)實調整(此項工作沒有在軟件里面進行,是我自己單獨做的表格),然后再計取9%增值稅。
3、將計價中預算總價+材差調整金額=工程總造價
施工方爭議:
1、增值稅調到9%,那么所有材料的稅率都要調整到17%才能進行,施工方的操作:將軟件里面所有材料的調整系數(shù)從87.79%調到89.79%
請問這種方法合理嗎?另外,2017年,廣材助手上的材料信息價,它的稅率本身就是17%,是2018年5月以后,才調到16%的,如果是這種情況,暫定材料價還需不需要將計價里面的“調整系數(shù)”進行調整?
我的理解如下:
1、暫定材料(鋼材、水泥、商砼、加氣磚)因材料本身稅率就是17%,那么我之前的操作方法:含稅信息價/1.17得到不含稅信息價,減去計價中的暫定材料(不含稅價)*1.05,余下的價差,再計取9%增值稅。
2、定額基價里的材料價,全部按基價里的不含稅市場價*1.17,然后將含稅票輸入計價軟件里,材料“調整系數(shù)”不要動它。
請問我這種操作方法合理嗎?請教下各位大神,希望獲得你們專業(y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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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率全部調整為0就是操作錯誤,自己是法盲還說施工方扯皮。
2020-07-15 06: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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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操作有問題,你只要調整10%和9%的差別就行,不需要動里面材料費的稅率,至于材料調差,正常調就行!
2020-07-15 07: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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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找甲方要已付進度款的總和。然后用你審定的價格-已付進度款,對這一部分的總價調稅
材料你按不含稅的計入軟件即可
2020-07-15 08: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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