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931191180 2020-05-18 17:35:08 | 河北省 預算結算審核 | 493查看 1回答
重新組價問題
承包人重新提出的綜合單價及措施項目費沒有可參照的數值時,按當時邢臺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代表政府發布的人工、材料、設備、機械市場價格信息、計價方法確定。
這句話里邊的可參考是我投標時候的數值嗎?如果是投標時候的數值,實際結算時,那我工程量超過5%的部分和變更之后超過15%的部分是不是就不用重新組價了,直接用清單里相同的綜合單價就可以?
“數量偏差在±5%內時,該項目的綜合單價不變,措施項目費相應調整;當數量偏差率超過±5%時,增加5%以外的數量或減少后剩余的數量所對應的綜合單價及措施項目費由承包人重新提出。”按上邊的理解的話就是直接用原來的綜合單價啊,那這句話還有什么意義?
全部回答
(1)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
已采納
就是工程結算時,甲方乙方各承擔工程量±5%工程量差的風險,工程量超過5以后才會調整超過5以外的部分
2020-05-18 17:43:59
還有0條追問正在審核中,請稍后回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