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年今日 2019-09-21 21:40:04 | 山東省 土建結算計價軟件GBQ4.0 | 4958查看 4回答
關于清單結算中,清單措施項目漏項的疑問
招標清單措施項目中“裝飾腳手架”漏項,合同中約定“
由于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措施項目缺項,承包人應將新增措施項目實施方案提交發包人批準后,按專用合同條款10.4.1關于變更估價的約定調整合同價款。
”但是,往往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會以措施項目為非實體項目,投標時已綜合考慮到別的清單項目里為理由,不給計取,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處理?求大神指點!
全部回答
(4)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
已采納
看合同約定的結算原則,若清單掉項或錯項(無論是實體或措施清單)都應補充完善并計入結算,審計人員錯誤地理解了合同及國標清單規范,應當據理力爭,不可放棄。
2019-09-21 21:48:56
-
這“由于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措施項目缺項,承包人應將新增措施項目實施方案提交發包人批準后,按專用合同條款10.4.1關于變更估價的約定調整合同價款。”已經是明確規定了,沒有什么理由可以不給的了啊,否則合同還有用嗎,還不如合同都不需要簽,讓審計這種“大法官”看著辦算了。
2019-09-21 21:44:46
-
按合同走啊
2019-09-22 00:33:19
-
最后怎么處理了?
2022-08-29 15:55:58
還有0條追問正在審核中,請稍后回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