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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頭人 2019-04-04 10:07:25 | 湖北省 土建市政 | 7267查看 6回答
一直未支付工程款,結算稅率怎么調整?
項目上一致未支付工程款,18年9月竣工,那么目前增值稅稅率調整為9%了,是否可以按9%的稅率結算?因為某些原因,結算造價必須調整,業主方和施工方已同意按9%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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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只能按9%開票,實際操作可以在結算的時候扣除未開票的稅金,結算的時候應該扣除剩余金額的稅金。
實際上,乙方開票的錢甲方都計價了,這次乙方開票的錢比簽合同時候確定的要低,所以要扣除。
首次提交 2019-04-04 10:11:10 最近修改2019-04-04 10:13:05 (修改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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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方和施工方已同意按9%結算 就按9%計結算了但建議簽補充協議,否則以后扯皮
2019-04-04 1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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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真的不是業主方和施工方說了算,支付工程款要到稅務局開票,2019年4月1日前的工程,不可能按9%的增值稅結算。
2019-04-04 10: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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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有文本規定的,2019年4月1日之前開標,簽合同的項目已竣工的項目還是按原稅率執行,,,,撥進度款的,已竣工工程量按原稅率執行,未竣工的工程量按新稅率執行,你這個工程是在2019年4月1日之前竣工的,應該按原稅率執行,不能按新稅率,,再說了稅率調整都有一個通知的,,住建房發布的,,你去看下你們那邊的通知啊,上面都有規定的
2019-04-04 1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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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況是應該按照合同約定商務標的稅率結算的,但是甲乙雙同意按照9%的稅率結算,那么就需要簽訂補充協議,否則沒有9%是不符合結算依據的
2019-04-04 1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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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的結算,2019年4月1日后的開工的項目增值稅率調整為9%。
首次提交 2019-04-07 18:03:57 最近修改2019-04-07 18:04:41 (修改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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