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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 2018-04-11 09:23:20 | 湖北省 土建 | 2654查看 2回答
材料價差的調整
與甲方簽字的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材料價格在合同中約定不調整,但合同簽定后,開始施工時,材料價格大幅上漲,上漲幅度超過20%,如果按此施工,我司該項目則會虧損,根據湖北省2011出的材料價格調整文件,對合同中沒有約定風除的,則按超過5%的以外的風除由甲方承擔,我司應與甲方怎么處理該事宜,因甲方說現在如果有調整文件,則進行調整,不知2011省發的文件是否可用或采用其它方式予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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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資金為財政資金,不是協商可以解決的,必須有依據才能進行調整
2018-04-11 11: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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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首先是合同中約定不調整,已經說的很明確,但是目前材料大幅度上漲導致你公司虧損,目前只有和甲方協商,看是否能彌補部分差價,各自承擔一部分。
2018-04-11 10: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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