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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2017-12-13 21:23:45 | 重慶市 市政 | 2136查看 1回答
關于專業工程暫估價的問題
我是行政單位業主現場負責人,我所管理的一個項目中標價543萬元,其中50萬信號燈及電子警察系統為暫估價,招標后,通過與交警部門協調,對圖紙進行了優化,并上上級政府請示報告,上級政府批示由財政局進行定價,財政最終定價130萬元(信號燈及電子警察系統暫估價),我想請問財政審定了價格后我們能直接讓原施工單位委托廠家進行安裝嗎?還是必須另行公開招投標?哪種符合法律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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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應該公開招標,原中標方可以參與投標,如未中標可以取總包管理費。
2017-12-13 21: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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