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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跡天涯 2017-06-30 15:33:29 | 四川省 其他專業 | 8450查看 1回答
工程審計費子項審增發生的審計費計算與承擔
以一四川建筑工程為例:送審金額1000萬元、審定金額900萬元(其中清單單項審減合計金額為200萬元、清單單項審增合計金額50萬元,編制單位補充資料金額50萬元)。
依據川價發〔2008〕141號 文件,說明第五條規定:審核竣工結算時,所有基本審核費由委托單位負擔。另按審減或審增額度可加收3-5%審核費用(具體幅度由雙方在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審增減率在5%以內(含5%),由委托單位負擔審核費用;審減率在5%以上的,5%以內(含5%)的審核費用由委托單位承擔,超過部分由編制單位承擔;審增部分審核費用由編制單位承擔。
結算編制單位承擔的審核費計算如下:
1、審減率在5%以上的審核費用:(100萬元-1000*5%萬元)*5%(假定取費為5%)=2.5萬元;
2、清單單項審增審核費用:50萬元*5%=2.5萬元;
3、編制單位補充資料審增審核費用:50萬元*5%=2.5萬元;
合計結算編制單位承擔的審核費:7.5萬元。
問:因川價發〔2008〕141號 文件中,無清單單項審增審核費用及編制單位補充資料審增審核費用的規定。結算編制單位承擔該不該承擔清單單項審增審核費用及編制單位補充資料審增審核費用?請教有沒有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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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誰請的審計,誰承擔費用,反正施工方是沒讓審計進來。
2017-06-30 15: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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