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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貓歡歡 2017-02-10 11:53:58 | 陜西省 市政 | 1970查看 2回答
結算
老師您好!
1、 我目前在報送結算時,結算時的實際工程量與招標時的清單工程量量差較大,圖紙未發生變化,且清單工程量遠小于施工圖紙工程量(市政施工圖)。我個人認為,可能是建設方當時考慮到前期費用,故意將清單工程量縮小,現在上報結算,建設方說圖紙未發生較大變更,為何工程量變化如此大,說是讓辦簽證。你說這不是找茬嗎。工程幾年前已結束,建設方一直拖延辦理結算,找理由不接收結算書,現在過了多少年了,領導都換了,怎么辦簽證,為何要辦簽證。我反駁說清單計價,清單量是甲方承擔風險,結算時應該按實際結算。建設方說那招標答疑為甚不提,我怎么感覺有理說不清。
我們的合同是固定單價合同,其中有一條規定:因發包人招標時所發生的工程量清單數量誤差、設計變更引起的新增項目和發包人清單漏項均按工程變更對待。
2、還有一個項目送審計時,審計不接受理由是結算工程量超過清單量15%,他們有規定超過15%需要重新招標,工程都結束四五年了,要重新招標,程序麻煩,此項目是按正規途徑招投標后簽的合同,遇到這樣的審計我該如何應對呀,才能盡快送出審計呢?
請問該如何與他們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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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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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單量問題應該由業主承擔風險,工程量據實結算這是清單規范里面明文規定的,另外工程量增減超過15%的處理辦法,清單計價規范里面也有明確的說明,根本無需重新招標,審計部門的規定怎么可以大于規范呢,因此還需要你們同審計商量,現在的審計都是第三方造價公司來做,這有可能是業主的意思,因此實在不通可以訴諸法律手段解決。
2017-02-10 1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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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主要看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約定執行。
2017-02-10 12: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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