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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龍爵 2016-07-18 23:50:30 | 重慶市 土建 | 1894查看 3回答
關于合同結算原則
原來招標是工程量清單招標,但合同體現為包干價,結算的時候是否需要對原來工程量進行復核?(13清單計價規范第8.3條針對采用清單招標但是總價包干的項目按照8.2條單價包干處理是否是說的這個問題?我看主要是好像再說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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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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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要看合同的約定了。
如果合同是固定單價合同,就需要對實際完成的工程量進行核對調整工程總價的。
但如果合同約定的是固定總價合同,工程量就不能在調整了,只計算變更簽證的造價就行了。
2016-07-19 07: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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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程招標是工程量清單招標,雖然合同約定為包干價,但只是針對原清單的工程量或價格沒有發生變化時,結算時不作調整,但如果原清單中的工程量與實際施工圖紙不符時,其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單規范規定是可以調整了。
2016-07-19 09: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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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時如何結算,這就要看你的合同中是如何約定的,你仔細看一下:
(1)、如果合同中明確約定為包干總價,即我們通常所說的固定總價合同,那就不能再作任何調整,包括工程量,只能對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的如:人工費、機械費、材料調差、認質認價材料、設計變更、現場簽證。
(2)、如果合同中明確約定為固定單價合同,那么綜合單價不作調整,其他根據合同約定均可調整。
2016-07-19 08: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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