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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順利 2016-06-20 09:39:36 | 遼寧省 其他專業 | 4663查看 5回答
清包工和甲供材
稅務文件提到的清包工合同和甲供材合同,這兩個合同有什么區別?到底該怎樣簽這兩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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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包工,材料甲方提供
2016-06-20 10: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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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包工合同是勞務合同。
甲供材合同是材料供應合同。
這算是甲供材,但有沒有甲供材合同,就只有你單位知道了,別人是不知道的。
2016-06-20 09: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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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文件提到的清包工合同和甲供材合同,這兩個合同有什么區別?到底該怎樣簽這兩種合同。
是不是問 清包工合同和有甲供材合同?
2016-06-20 1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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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后需要注意的是包清工適用簡易稅率,否則適用正常稅率。如果鋼筋和商砼甲供的話就應該算包清工(因為輔材占比較小)。但是,營改增后一定要注意稅務風險,建筑施工企業是納稅主體,你開出的稅票和你收到的抵扣稅是否相稱(因為鋼筋是17%的進項稅,哪方拿到這個進項稅都是極其有利的,而砂石只有3%進項,相比而言就不算有利),這其中就構成建筑施工企業的稅務風險,所以清包合同中一定注意這些的相關約束。
2016-06-20 12: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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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甲方決定只采購鋼筋,商品砼交由乙方采購,則甲方可抵扣的稅款為:甲自采鋼筋的稅款和乙方開的商品砼部分的建筑業11%稅率的稅款:140萬元(85+500×11%),這樣甲方可多抵扣40萬元。同樣道理,對于鋼筋乙方采購,乙方將獲得30萬元[500×(17%-11%)]稅差,而乙方采購商品砼則乙方將損失40萬元[500×(11%-3%)]稅差。哪方采購、采購何種貨品涉及到實實在在的利益,所以“營改增”后雙方需要在商務談判、合同簽訂等過程中協商好,以達到雙方稅負的大體均衡。假定商品砼按簡易辦法征收,按照財稅〔2014〕57號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和國家稅務總局告2014年第36號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有關問題的告》的規定商品砼征收率3%,全部由甲方采購,則甲方可直接抵扣稅款100萬元。
第一,誰采購誰抵扣由于甲供材一般為大宗材料,金額大、稅款多,誰采購誰將享受稅款抵扣的好處。但在建筑市場中甲方居于主導地位,這種強勢的地位,或可導致甲方將易于取得增值稅專用 票的材料、設備、構配件等自己來采購,而將難于取得 票的砂、土、石料等交由乙方采購。這樣對甲乙雙方的稅負將產生很大的影響。所以營改增后要解決好誰采購、誰抵扣的問題。
第二,如何抵扣雖然誰采購誰將抵扣稅款,但能抵扣稅款并不意味著稅負一定降低。假定建筑業和房地產業的增值稅稅率都定為11%。那么采購17%、13%稅率的貨物、勞務,將獲得6%、2%稅差收益;采購6%稅率、3%征收率的貨物、勞務,將損失5%、8%稅差;采購11%稅率的貨物、勞務,進項銷項稅差將維持平衡。所以企業要根據材料、勞務的類別、分 類管理、分別采取政策。仍以上例,鋼筋的稅率為17%,鋼筋的可抵扣稅款為85萬(500×17%),商品砼的征收率為3%,商品砼的可抵扣稅款為15萬元(500×3%)。
2016-06-20 15: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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